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转让授权书有什么条款

商标转让授权书有什么条款

一、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否则,该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二、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

1、合同主体。

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

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

4、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以及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5、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不同的转让性质,受让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期限。

6、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针对不同的商标权转让性质,转让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而对于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并约定转让方将在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7、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此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转让费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计算方法。

8、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

应明确约定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另外,应约定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应由何方承担。

9、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10、双方的保密义务。

应明确约定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11、违约责任,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违约责任注意事项:

①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各种情形,因此无法适用违约责任条款。

②在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违约形式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使得违约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将解除合同误解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或者错误地认为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条款,一般约定先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①、若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若采用仲裁途径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

13、法律适用条款,对于双方处于不同国家的情况,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适用本国法律。

三、商标转让合同常见法律风险

(一)转让方应注意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应注意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应注意

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四百九十六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

2、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商标转让合同时,对被转让的商标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制规避法律风险。

以上就是对商标转让授权书相关内容的介绍。从上文我们也可以看出,国家《商标法》对商标是有保护的。所以在我们要使用别人商标的时候一定要得到商标持有者的授权。如果您也有自己的商标,想要发展自己的代理商,让他们使用自己的商标,那就按照授权商标的正确步骤来为下级代理进行授权。

·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
      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的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等都出现了百花齐放的现象。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权利保护终于提上正轨。那么,今天我们要讨论的主体是关于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所以,今天的问题就是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情形的规定?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情形的规定? 一、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情形的规定? 专利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下列人员所有: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个人...


·商标续展官方费用具体需要多少
      商标续展官方费用具体需要多少 一,商标续展官方费用具体需要多少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二,书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三,申请步骤 (一)...


·专利权的终止包括哪几种情况
      专利权的终止包括哪几种情况专利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无形财产权,期限届满,权利便依法终止。同时更多的专利权由于专利权人不愿维持,或者主动放弃而在期限届满前可能终止。专利权终止以后,受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全社会的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的利用。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1、...


·什么情况商标会被申请无效
      什么情况商标会被申请无效?(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


·商标侵权案件最高赔偿是多少金额?
       一、商标侵权案件最高赔偿是多少金额?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有何区别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有何区别?(一)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产生方式不同。专利必须通过申请,由国家授权后,才受到法律保护。商业秘密,则不需申请,更无须授权。权利人只要对其尚未公开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商业秘密便随即产生。(二)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财产权性质不同。专利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它具...


·商标的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的撤销与无效的区别是什么?(一)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的商标权无效事由可分为三类:第...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意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1、申请的专利名称一定要简洁、能够精准表达出申请人想要保护的主题名称,不能带有含非技术、笼统的文字,表达要控制在25个字以内。2、申请的技术方案,必须是所属的技术邻域,不能是临近的技术邻域。3、背景技术部分的申请,应该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还需要指出该...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吗?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具体来说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


·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是什么?
      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是什么?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是在几百元左右,一首歌曲可以分为歌词和曲子,也就会有相应的词、曲作者。一首歌曲的词、曲版权分别属于词、曲作者。如果要对歌曲进行使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况除外,都要向词、曲作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一般不需要联系版权局,直接联系作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