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样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如何提起

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可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该怎样提起离婚诉讼?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提起离婚诉讼

1、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1)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3、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二、哪些情况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提出离婚是夫妻任何一方的权利,但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军婚的角度出发,婚姻法对提出离婚作了如下限制: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的都是通过协议方式,当然要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离婚事项产生了争议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至于此时该怎样提起离婚诉讼,我们已经做出了讲解,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犯罪者的重婚罪怎么赔偿
      犯罪者的重婚罪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重婚赔偿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重婚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民事上...


·分手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一、分手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拒绝给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孩子18岁还有抚养权吗
      一、离婚孩子18岁可能有抚养权的 过了十八周岁,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 如不上学,则不存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一)、离婚孩子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 1、解决离婚孩子抚...


·丧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国家规定丧假是休息几天?
      丧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国家规定丧假是休息几天?一、丧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享有丧假。一般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请假单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3.户口本或亲属关系证明按国家人社部门的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


·离婚男方给多少抚养费比较合适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都是会判给母亲,这种情况下作为父亲也不是说就免除了抚养义务,虽然不能直接抚养孩子,但却要给付抚养费。那通常夫妻离婚男方给多少抚养费比较合适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男方给多少抚养费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


·父母抛弃子女有罪么抛弃小孩是否构成犯罪
      父母抛弃子女有罪么抛弃小孩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


·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


·在哪些情况下女方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了,而因此引发纠纷的,也只能由法院作出判决。此时在一些情况下对于女方而言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要大一些。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女方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呢?我们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在哪些情况下女方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判由...


·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处罚判刑
      虽然社会在发展,思想在进步。但是,在偏远山区还存在拐卖人口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还呈上升趋势。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认定?拐卖妇女儿童,造成别人家庭破碎,妻离子散。其恶劣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处罚?请看下文具体内容。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认定 1、本...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分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分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一、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1、婚前拿银行存款单到公证处做公证,这种方式比较麻烦。 2、婚前银行账户与婚后银行账户隔离。婚前到银行打印存款余额,并盖银行的章,证明自己的银行账户。婚后开新的银行卡,用于存婚后收入,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