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同时,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存在法律的强制性,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确定诉讼时效。再者,诉讼时效是一种私权,法院不得主动释明和援用。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主要理由在于:诉讼程序机制的建构实质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如果任由义务人在任何审理阶段行使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则将出现法院无法在一审审理阶段固定诉争焦点,无法有效发挥一审事实审的功能,使审级制度的功能性设计流于形式,产生损害司法程序的安定性、司法裁决的权威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等问题。
二、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具体情况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1)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2)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3)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设计的不同结构形式而定:
农村的砖木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30年后二年;
城市的砖和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50年后二年;
城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70年后二年,上述案件法律据此受理完全正确;
城市的钢结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100年后二年。
5、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二年。
我们在上文中对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解释,在给出了诉讼时效的详细解释后,从五个方面详细的介绍了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具体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您遭遇合同纠纷时,冷静理智的寻求法律途径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法律会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公民,维护人民利益。


·什么是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签约遵循什么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1、合法:双方当事人主体合法 合同内容合法 合同的形式合法 订...


·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关系的最直接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是正式工作必经的步骤,双方对劳动合同的慎重保存是很重要的,因为遗失将会牵扯到不必要的麻烦,那若是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后果是怎样的呢?将为您解决这个问题,请您继续往下阅读。 (一)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丢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有...


·保险代理人劳动关系是否与保险公司构成
      在我国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还有一种是在劳动关系确立之后,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保险代理与用人单位是否够成劳动关系,保险代理人劳动关系是否与保险公司构成?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在我国各地都是非常重要的人防应急内容,这项工作对于政府各部门来说具有重要的责任,而我国的面积广,情况比较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完成,但必须确保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的有效实行,那么有关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有哪些呢?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


·一、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功,你首先要权衡自己的能力。你想要什么?你是否自信能达到既定的标准从而得到奖金?了解你自己的需要将有助于你选择公司的类型,每个公司所...


·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劳动力契约化也变得越来越常见。劳动力契约化的普遍,出现了很多形式的劳动力使用方式,就比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合同、雇佣合同等都是表示劳动力价值的使用方式。在这几类常见了劳动力使用方式中,一般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最容易弄混淆,那么承揽合同劳动关系...


·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该怎么办
      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该怎么办有的单位招人是想要作为管培生进行培养,此时就会下功夫来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培训,为避免劳动者培训了之后就辞职的,一般还会与其约定服务期。虽然大多时候约定的服务期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但也有可能出现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那此时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


·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如今市场竞争激烈,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的都比较频繁,特别是业务员,经常在不同的公司之间跳槽,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办了入职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有的员工刚入职没几天就提出离职,更有甚者入职才一天就想离职。那么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员工入职后一天可以离职吗...


·农民工欠薪应该找谁要工资
      农民工欠薪应该找谁要工资?农民工被欠薪后应该直接找用人单位要工资,农民工讨薪的方法包括: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设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介绍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其中一种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是不能完全履行时, 合同不履行方不需要承担成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未如实按期履行合同, 在逾期的时间内发生不可抗力...


·如何申请变更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按照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就宣告建立。实际生活中,有的职工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单位进行了分立,职工被派到下属单位工作,此时劳动关系就发生了改变。那么如何申请变更劳动关系?下面我们给广大劳动者普及下相关知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