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有时要报警处理,交警赶来后要对现场处理,把事故分为机动车之间的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等。那么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确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做出了相关解释。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该规定确立的应该是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是不相同的。对无过错责任的正确表述应该是:无论行为人有无过失,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在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加害人只有证明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才能免责,否则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过错推定仍然是过错责任的一种,虽然适用过错推定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但过错推定在理念上、在是否需要证明过错等问题上与无过错责任有着较大的差异。机动车在道路上运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应该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所规定的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如果该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免除责任的惟一事由。该规定与《民法典》的规定是一致的。这里的“故意”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故意,而不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故意。即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构成机动车免责的事由;只有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明知某种行为会引发交通事故而作出这种行为因而导致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才可免责。因此机动车驾驶人主张免责,需要证明:
(一)自己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二)证实交通事故是由对方故意造成的。
除去《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的免责事由外,其他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等是否能适用?我们认为不应当适用,因为既然已经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那么除去法律明文规定的免责事由,其他侵权行为法的免责事由不应该得到适用。同时我们要注意,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等免责事由虽然不能被驾驶者引用来免责,但是非机动车、行人仍可以引用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也是十分合法严格的,要弄清楚过错方或者无过失方,在根据事故的损失情况明确主要的赔偿问题,在和交警的沟通中要实事求是,不可以胡编乱造影响交警的正常执法,才有利于事故的解决,这些标准您一定要注意哦。


·饮酒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视情况而定:(1)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被查处后拒绝接受处罚逃逸的,只是逃逸行为,交警部门会按照最高的处罚幅度给以行政处罚,如2000元的罚款,15日的拘留,记12分,暂扣驾驶证等;(2)如果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尽量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那么具体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


·交通事故鉴定与工伤鉴定材料都给交通事故处理吗?
      现在交通事故十分频繁的发生,那么如果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就可能会设计到交通事故鉴定和工伤鉴定这两种,但这些资料都应该交给谁呢?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简单的给您讲讲交通事故鉴定与工伤鉴定材料都给交通事故处理吗这个问题。 1、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受害人身份...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强险会不会给赔偿?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强险会不会给赔偿? 交强险对于误工费赔偿只有限额,标准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赔偿限额与死亡伤残为同一限额。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


·交通肇事罪能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因个人驾车不当而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处罚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情节严重或者肇事者肇事后主观有无视法律法规,逃避法律责任逃逸的行为处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事件中出现的将处罚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交通肇事...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轻微伤如何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轻微伤如何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的轻微伤如何赔偿标准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


·投诉商标侵权行为应提交的材料有几种
      投诉商标侵权行为应提交的材料有几种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


·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该怎么处理?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道路上的车流量也变得大了起来,因此一些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那么如果我们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可以更好地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一、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投资公司债券既要有所收益,又要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债券的特点,投资公司债券的原则主要有: 1、收益性原则 不同种类的公司债券收益也不相同,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例如信用评级高的公...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九条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