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一 、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职工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二、成立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三、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四、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有一定的程序和时间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仲裁前准备、调查取证和仲裁裁决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规定的时间限制。总的来说,劳动争议仲裁通常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四十五日内结束,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
      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鉴定的? 在建设中工程质量一直是所有人关注的问题,也是很多人努力的方向,一个工程的质量好坏的影响非常广泛,也是会对很多人的权益造成严重的上海。因此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工程质量的鉴定的流程,以及鉴定内容。那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鉴定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


·具体的工资标准
      具体的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父母的探视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夫妻双方离婚,那么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探望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法律上的探视权。虽然夫妻已经离婚,但他们依然是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是不能被剥夺的。但父母在行使自己的探视权时也要对一些问题进行注意,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父母的探视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


·工程质量保证金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新规定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


·劳动合同到期怎么赔钱?
      劳动合同到期怎么赔钱?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


·一般劳务派遣有没有年终奖
      一般劳务派遣有没有年终奖?1、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劳务派遣关系必须要发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2、如果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约定年终奖,公司...


·跟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在分公司合法吗?
      跟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在分公司合法吗?这种关系是属于合法的,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作出的法律行为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但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


·工伤鉴定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镇或区社保局申请即可
      工伤鉴定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镇或区社保局申请即可,不需要到市级的部门,也不须要去劳动局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


·通州劳动仲裁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通州劳动仲裁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一、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很多人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


·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通过社会劳动获得收入的人。劳动关系是在工作中建立的,那么退休以后呢 ?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那么,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下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