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员工也不会拒绝加班的安排。但针对员工的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单位是不可以安排加班的。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不可以安排加班

用人单位如欲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必须征得企业的工会及员工本人的同意。除此以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员工同意加班加点,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这主要是出于对某些特殊群体的弱势地位而言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女员工怀孕七个月以上, 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2、 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二、哪些情形下不得拒绝加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解释,以下四种情形,职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比如“非典时期”需要生产大量口罩,纺织工厂的职工就应当听从指挥,有必要牺牲个人时间加班加点生产口罩,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

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3、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内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在上述几种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以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行文至此,您应该知道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安排加班的吧。这都是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才做出的规定。而要是你所在的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你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帮助。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员工也是不能拒绝单位的加班安排的。

·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一、被拖欠工资又没有证据怎么办? 没有证据是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不然很难证明企业拖欠工资的,此时劳动者要尽量收集证据。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


·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随着国家个人征信体系越来越
      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随着国家个人征信体系越来越完善,很多金融机构均推出了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各大银行机构为了盘活资金,也相继推出了信用贷业务,那么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中国工商...


·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作期间劳动者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如果要按照工伤事故作出处理,那首先需要经过认定,确认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是工伤范畴才行。那此时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报工伤事故 ...


·一、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


·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到的伤害。劳动者受了工伤,在接受用人单位的赔偿的时候,要做一次工伤鉴定。工伤认定案件是有规定管辖权的,这跟劳动者去哪里提交工伤申请关系重大。那么,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


·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通过一系列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的程序后,对于职工伤残情况会有分级别的鉴定标准,针对不同级别的伤残等级会有不同的赔偿方式。那么工伤鉴定九级有哪些赔偿标准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九级工伤的赔偿问题。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应发的工资来赔偿
      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应发的工资来赔偿?不续签合同就会按应发的工资来进行赔偿;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怎么去鉴定工伤
      1、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并...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一、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对于仲裁结果显然错误的,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仅能要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