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必须缴纳的。那么社保五险一金比例又有什么新的变化呢?我们马上告诉您。

一、社保五险一金比例有什么变化?

  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5%—12%,个人5%—12%

二、养老保险新规

4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五险”要怎么交才不白交

1.保险在户籍地的退休后当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北京,工作也在北京,养老保险也一直在北京缴纳,那等你退休的时候,在北京办理养老金领取。

2.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工作在北京,养老保险一直在北京缴纳,只要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就可以在北京办理养老金领取。

3.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临退休时工作在北京,可是在北京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足10年。那么,如果你在上一个工作地天津满10年,你就可以在天津办理养老金领取。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在北京工作了8年,在天津又工作了7年,到退休的时候,每个地方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都不足10年,那你只能回户籍地河北办理养老金领取了。

5.多地缴满10年,在最后一个缴满年限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地在宁波,分别在深圳、北京先后缴费满10年,最终领取地为北京。

6.交不够年限,退休能不能把把钱取出来

到了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社保部门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7.累计10年领取地的决定条件是什么

必须先满足养老金领取条件(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累计10年领取地区的决定条件,比如你刚开始在北京工作了3年,然后又去上海了,之后又回来了,只要累计在北京缴纳满10年,就可以在北京办理养老金领取。

8.缴的一样为什么到手的却不一样

因为退休金的计算不仅和你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余额有关,还和领取所在地的社保平均工资有关。

9.没缴够15年就辞职了怎么办


累计缴费年限,不是指连续哦,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你就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啦。

如果你离职或辞职开始自己创业,想要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就要记得以个人形式继续缴纳养老金哦。个人缴纳可以咨询社保局或拨打12333咨询。

以上就是社保五险一金比例新的变化。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因为每个城市,每一年的五险一金规定都不同,都会有变化,不可一概而论,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导致对自己今后的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可咨询的相关律师寻求帮助。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劳动者辛勤工作,最怕的就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单位不按时支付或者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作出了较多保护的,那要是单位克扣工资的话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在我们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工作单位是会为每位员工购买社保,保障
      在我们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工作单位是会为每位员工购买社保,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的,但是有些单位并没有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以至于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还有社保未交,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还能补交社保吗?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哪些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


·连续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一、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六条规定,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


·一、青岛市工伤鉴定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青岛市工伤鉴定标准规定是什么?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的时候是需要收回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一、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统计包括两个指标、三类人员工资。两个指标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三类人员工资指在岗职工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根据我国...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寸照,学历、职称证书,银行卡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入职前声明,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岗位责任告知书,户口本复印件,担保人文件等。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0内能请病假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0内能请病假吗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如果身体不适,可以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请病假,用人单位可以酌情安排病假和交接工作,用人单位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和病假工资;但劳动者有完成交接工作的义务,如果未完成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么?
      一般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并不能算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内的一般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


·解雇或辞职后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在工作中,一旦受到用人单位解雇或是自己因某些原因自动辞职,就意味着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将解除,这关系到之后的招工和退工手续。有人会问,劳动关系何时终止?这其中有分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接下来让我们带你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终止 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