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样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怎样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怎样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一、借款合同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最好证明比较严谨的做法是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因为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可以对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借款利息、违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甚至发生争议时管辖法院等均做出具体的约定。但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却是:出借人仅能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有的甚至连以上凭证都没有。此时,录音、录像、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甚至证人证言,常常也成为律师重点收集的证据。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除需出借人、借款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有一定实践行为---交付标的物:如现金、票据等。如被告提出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的抗辩,并做出合理说明,法庭将审查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实践中,特别是借贷金额巨大时,出借人如无法提供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已交付借贷金额,单凭一张借条、欠条打官司,败诉风险将极大。二、在民间借贷中,借条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效力很大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关键就在于事实的查明,而事实的查明必然需要证据的支持,因此,借条证明力的效力认定尤为重要。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如出借人欲证明借款人拖欠自己借款应予归还,应证明以下几个事项:1、借款人曾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民间借贷中一般表现为借条),双方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2、出借人将借款交付借款人;3、该借款已到期。一般而言,民间借贷中的借条能够证明上述三个法律要件,但当借款人提出双方之间无真实借贷法律关系的抗辩时,法院是否会完全采纳借条来证明双方债权债务的存在呢?通常来说,推翻借条的证明力是相当困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力,而表面真实的借条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其证明力就更高了;2、“理性人”假设,作为经济决策的主体都是充满理智的,
既不会感情用事, 也不会盲从, 而是精于判断和计算,
其行为是理性的,表现为趋利避害性,不大可能明明不存在借贷关系,却出具借条,而且“理性人”当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3、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出借人的规避法律的意识很强,这尤其表现在一些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中,比如赌债、高利贷,而在司法实践中,想要认定赌债或是高利贷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借条的证明力也就不可撼动了,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类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大有愈演愈烈之势。通过以上的回答,您对怎样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这一问题应该有了答案。最靠谱的方法就是拿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录音、录像、QQ聊天记录有时也可以成为证据。如果借贷金额巨大,光有借条是不够的,还需要提供银行转账记录等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
      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 一、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 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 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是我国市场上最为常见的一种企业类型,对于各上市企业来说,其内部是由各种不同职能的岗位所组成的,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宜,一般来说,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那么,若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


·债务免除有什么条件以及免除协议书的效力?
      债务免除有什么条件以及免除协议书的效力? 所谓的债务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


·相关条款如下:
      相关条款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作为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很容易确定,就是债的当事人,即债务人和债权人。但是,关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那么,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帮助您理解。 一、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


·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
      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 一、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 企业股东债务责任在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是没有缴纳全部的注册自己的情形下需要承担,具体需要承担债务的情形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


·在我国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一、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进一步解...


·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一、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 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


·欠债数额多少可以起诉
      欠债多少都可以起诉。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理论上讲,欠一元钱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得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民事诉讼法》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


·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在日常经济生活往来中,人们往往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对于欠条与借条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呢?只有将欠条和借条区别开,借款双方才能在处理借款纠纷时,拿出手里的借款凭证,并依此解决借款纠纷。那具体而言,应该怎么区分欠...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