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

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在我们获得银行贷款前,银行会审核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以减少“死账”的出现。但是,在获得贷款之后,有些人恶意拖欠贷款不还,也有一些人的收入状况发生了变化,出现无力还款的情况。那么,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呢,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一、拖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欠款行为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不涉及刑法,所以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况:1、如果有能力而拒不归还的,可能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除非有证据证明,从一开始贷款人就伪造各种证明文书,从银行骗取款项,并用于个人挥霍,这种构成了诈骗罪。二、贷款还不上会产生的后果1、贷款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同时银行会追究相关信贷人员的责任,如果存在骗贷或玩忽职守行为,一定会请警方介入。2、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贵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消除记录,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3、如果不是恶意的拖欠银行贷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贷款的利息,建议先向贷款行先申请贷款展期,说明还款意愿和暂时还不上贷款的事实和以后还款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帮助的。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您已经解决了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的疑问。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如果不是恶意的,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一旦银行起诉,法院会通过强制执行财产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此外,个人信用会受到影响,以后可能再也无法在银行贷到款了。


·如何收集欠款的录音证据?
      如何收集欠款的录音证据? 一、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本人 只有债务人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生活中经常发生债务纠纷,对于这样的纠纷当事人要是能够协商解决的话是最好的,但要是无法协商的话,最好就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官司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


·欠钱不还利息怎么计算
      欠钱不还利息的计算: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债务人主动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法对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出具借条时没离婚如何判定
      出具借条时没离婚如何判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制中双方约定的各自所有的财产均可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借款方与出借方的各自财产互相独立,双方基于借条而建立起来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明确的,则与普通民间借贷关系无异,只要具备了借贷合同的生效...


·催款通知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催款通知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吗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属于发现请求行为,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


·夫妻公司债务能否追加个人为被执行人
      如果法院所宣判执行文书上所确定的债务来自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个人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个人为被执行人。所以该条件必须为夫妻必须在存续期间共同偿还债务。(一)、夫妻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1、...


·一、抚养费拖欠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一、抚养费拖欠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抚养费拖欠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先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要求即可;如果协商不一致,就是说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收集资料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二、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


·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有几种
      债权方在欠款产生之时要注意各方面的事项,并做好防范措施,来预防因债务人拖欠债务不还所发生的欠款纠纷。具体来说,债权人可采取的能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有哪些呢?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追讨欠款的过程中,如果有发生欠款纠纷怎么解决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


·讨债技巧—反客为主催款兵法
      

反客为主作为成语,它的意思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主人不会招待客人,而反而受到客人的招待。在催款活动中,此法强调要掌握催款的主动权,通过各种方式设法控制债务人。  作为兵法,反客为主的古文解语是:“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在以济生活中,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其清要之处在于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