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条上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如何认定?

对借条效力的认定即是对证据效力的认定,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证据方面的规定。对于借条上大小写不一致的问题,首先应确定借贷关系事实是否存在,而后再确定借款数额,对于借款数额的认定如果有其它证据的话可以作为佐证,比如见证人或者银行汇款凭证,如果没有,因为大写对个、十、百、千、万是有明确概念的,一般不会出错,而小写很有可能因遗漏一个数字,比如0而导致错误,因此,应以大写为准。当然如果借条上还有其它内容能够认定借款数额的话,则应具体案件应具体分析。

首先,高某所提供的借条内容存在明显矛盾的瑕疵,但借条本身并未否认借款事实,只是借款数额存在争议,王某某称借条无效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其次,这样一张存在瑕疵的借条,当事人明显是在疏忽大意的状态下写出的。无论是大写金额还是小写金额均存在出错的可能性。而且,借条的大小写数字也是连续写出的,排列在先的金额并不存在优先的效力。因此,在借款金额大小写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下,高某所称大写金额应该被认定为事实的说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既然如此,借条金额又该如何认定呢?律师认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做出裁判。本案中,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借条已经成为唯一的证据,而根据这唯一的证据又无法判断事实真相。这时,高某主张要求王某某归还一万元欠款,于是他便负有为此举证的责任。不过,高某所提供的这张前后矛盾的借条,显然不能成为有力的证据,所以对于高某要求王某某归还一万元的主张,是无法予以支持的。由于借条上出现的两个数额非此即彼,所以应该认定一千元为借款实际金额。

·借款合同无偿签订的内容是什么?
      借款合同无偿签订的内容是什么?无偿借贷合同第一条 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第二条 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哪些新要求?
      我们了解了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什么了,但是公司发行债券肯定是有监管机制的,那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哪些新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债券集资监管的要求主要是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


·在我国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一、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进一步解...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 ①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②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③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


·办理质押贷款程序有哪些?
      办理质押贷款程序有哪些?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3、贷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


·夫妻共同债务的份额承担比例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份额承担比例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份额承担比例是双方各占50%,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应当平均的来进行分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


·借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去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可以很好的缓解我们的资金问题,但是信用卡有时候也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又比如说信用卡诈骗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些人借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对于这种行为法律是如何解决的呢?我们将给您介绍借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等内容。 一、...


·拖欠合同违约金怎么办?如何维权?
      拖欠合同违约金怎么办?如何维权? 一、拖欠合同违约金可要求逾期利息补偿 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骗取贷款罪数额多少可以立案追诉
      骗取贷款罪是国家新设立的罪名并规定了量刑标准,于才对其立案追诉标准做了具体规定,因此很多人不清楚骗取贷款罪数额达到多少才可以立案追诉。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一、骗取贷款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借款合同订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款合同订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1、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自然人的贷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币。 2、借款合同中,必须体现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规定其借款的用途。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


·一、法律规定无证醉驾罚款多少?
      一、法律规定无证醉驾罚款多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