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一、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
1、发放快捷。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
2、贷款额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面额的90%,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3、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浮的优惠,节约资金成本。
4、用途广泛。可以满足借款人在正常经营和日常消费过程中的各类资金需求。
二、个人质押贷款的要素
1、贷款对象;
条件:
a.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质物作质押担保;
2、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各银行可以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以个人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贷款期限内如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3、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质物的到期日。用多项质物做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质物的最早到期日。
熟悉例子中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的贷款期限设置。
4、还款方式
常用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任意还本法、利随本清法、按月还息、分次任意还本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等。具体还款方式有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5、贷款额度
各家银行对个人质押贷款额度的规定不尽相同,熟悉例子中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的贷款额度设置。
经过我们对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的介绍,想必您已经对此有了简单的了解。通过本文的介绍,可以看出个人质押贷款不是很繁琐的事情,有点也有很多,可以帮助那些有创业的理想但是没有资金的人才,可以鼓励那些能干之人创业,由此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一、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1、申请破产还债 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债权人难以保障全部的权益,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不再偿还。为此,经常出现企业法人...


·身份证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身份证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身份证贷款的基本条件有中国大陆的公民;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的公民。身份证贷款是要求出具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以个人信用历史及还...


·短期借款属于资产吗
      生活中某些时刻,因为资金不足,企业往往需要借款,其中短期借款十分常见,那么什么是短期借款呢?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呢?短期借款属于资产还是负债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作简单介绍。一、什么是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是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如投资项目,或者为了偿还某项债务,从金融机构如银行等...


·婚内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内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吗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质权,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企业要正常的经营和运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的支持,但是实际的状况是资金容易出现短缺,此时为了融资的需要,公司或者企业会以应收账款来质押,一旦质押期限届满质权人没有受偿,那么作为应收账款质...


·借款主体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主体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


·债权人对于十年的借条怎样要账?
      债权人对于十年的借条怎样要账?可以根据借条直接起诉讨要,同时保全欠款人财产。也可以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


·债务债权转移协议书怎么写?
      债务债权转移协议书怎么写? 债务债权转移协议书怎么写?让我们来看一下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样本: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谁承担生活中,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必须要适应大时代的需求,在经营的时候,肯定也少不了要和其他的企业进行合作。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就会产生债务债权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这种债务债权问题需要有公司的法人来进行承担。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的法人可能会发生变更。那么,公...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做任何事都应该合理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活动也是一样的,借款人在借款时一定要确保借款用途是合法的。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呢,换句话讲,如何处理借款用途不合法情形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