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是怎么确定的

很多时候,在涉及到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或补偿的情况下,要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这就要求先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接下来,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是怎么确定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即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决定应当补偿多少个月。工作年限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对于连续工作时间,就出现了不同的理解,有些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离开了一段时间(此时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又回到原来的单位继续工作,一直工作到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合同期满,这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从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以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时开始计算工作年限,还是之前的工作年限一并计入,这就产生了争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一、“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二、按照《劳动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三、在计算医疗期、经济补偿时,“本单位工作年限”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为同一概念,也不应扣除劳动者此前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还有一种情况,劳动者从国有单位正常调动进入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如何计算?劳社部发(2003)21号文件《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第1条第(五)项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单位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在原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如何确定劳动者的补偿标准实践中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项的规定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于1996年签订了为期20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于2003年就处于吊销状态,但是用人单位仍需要劳动者处理单位的一些业务,因此双方没有终止劳动合同。自2005年12月开始,用人单位就不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007年11月用人单位单方面通知劳动者,双方于2008年1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至2008年1月21日才收到该通知,双方由此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的过程中,就涉及到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的问题,因为自2005年12月开始用人单位就没有发放工资,如果根据本条第3项的规定,劳动者在合同解除前12个月是没有工资收入的,更无法证明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如何来计算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呢?用人单位主张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职工月人均工资标准作为计算的依据,在实际中,劳动仲裁部门有的按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但这个工资有时候会高于自治区的标准,有时会低于自治区的标准;而且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中又有一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标准。当劳动者无法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标准时,仲裁员的自由裁量权就显得相当重要,实践中以企业平均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为参照的情况都有。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实践中往往有“基本工资”“最低工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几种不同的概念,有的用人单位在工资计算方式上做文章,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本条明确了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关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的确定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实践中,要是无法准确计算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这会导致需要计算的补偿数额或者医疗期限等无法确定,对于劳动者而言也是不利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必备条款有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


·什么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为了更好地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没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是犯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同样不构成本罪...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


·为何工伤四级未享受工伤待遇?
      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听说一些事情,也会发生在我们身边,比如×××在×××工作受了伤然后享受了工伤待遇之类的事情。但是有的人在工作中受了伤之后,并未能享受到工伤待遇,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工伤四级未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的期限 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


·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
      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女职工一生当中会经历产期、哺乳期、经期等三期,在这三期期间,女职工相对比较脆弱。法律对女职工三期进行了保护,并同时规定了一定的假期。那么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女员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
      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1、工亡补助金是给需要扶助的人的,具有人身属性,不属于工亡本人的遗产。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应作为遗产来看待,更不应作为遗产来继承。”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判断是否属于遗产,应以死者死亡的时间点来考量。...


·一个职工在入职公司之后
      一个职工在入职公司之后,可能会要签订劳务合同,这也是在维护双方的一个权益的措施,那么大部分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通过文章的具体描述来了解一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赔偿金吗?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


·工伤鉴定后不赔偿会不会过期?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或失误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经过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害程度较重造成身体残疾或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劳动者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取得工伤鉴定结论后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了,那么,如果工伤鉴定后不赔偿会不会过期呢? 一...


·被抚养人工伤几级才有抚养费
      工伤在实际的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也是很常见的,受工伤的情形是千差万别的,但是有一类情况不知您有没有听说过,那就是被抚养人受工伤的,那么被抚养人工伤几级才有补偿呢,劳动法规定,只要是受工伤的,都会得到一定的补偿的,具体是怎么补偿的,我们将在下文进行介绍。 一、被抚养人工伤几级才有抚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