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所谓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当事人可以行使自己该有的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过了这段法定期间也就是过了诉讼时效时就丧失了诉讼的权利,近年来房产争议纠纷越来越多,连带着房产合同的违约诉讼也不断增加,那么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开发商只有在未按照法定期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义务、导致买受人未如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治理条例》、《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治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治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除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外,买受人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开发商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协助义务人,应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和必要的证实文件(如土地使权用证、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证明、测绘报告等),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只有在开发商未按照法定期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义务、导致买受人未如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受人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诉讼时效的抗辩可以针对债权请求权提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仅仅对于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作出了不能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除外规定。
买受人就开发商逾期履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协助义务行为,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责任,是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合同之债所享有的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针对该种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二年内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三、买受人在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第91日、现售商品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91日,就应当知道开发商是否履行了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权利是否被侵害。买受人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诉讼时效应从该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承前所述,假如房屋买受人依法履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自身义务,在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第91日、现售商品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91日,就应当知道开发商是否履行了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协助义务,庚即就应当知道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权利是否被侵害。故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诉讼时效亦应从该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二年内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房屋合同违约的各相关法律知识,上文中我们为您解决了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这一疑问,近年来,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诉讼逐年增加。其中因为开发商延迟交房,导致买方无法入住这一争议纠纷占很大的比例,因此房产合同违约诉讼就越来越多。


·买房合同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购房合同,一般在当事人就购房达成
      买房合同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购房合同,一般在当事人就购房达成一致之后,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才行,因为之后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同时进行房产的过户也是需要这个合同的。那实践中,买房合同该如何进行备案登记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合同该怎么进行备案登记 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


·现在房价越炒越高
      现在房价越炒越高,很多人耗尽一生的劳力为了买一套房子,各大新闻每日播报房价信息,看着日益见长的房价,每个人对居高不下的房价都人心惶惶,只能选择各种贷款来购买房子,众人所知的商业贷款买房成了绝大数工薪族的第一选择,所以大家应该首先弄清楚商业贷款买房的利率怎么算。商业贷款包含了三种方...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对于许多的打工仔来说,住房问题是一直困扰他们的问题,因为房子的租金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收入。而在租房时为了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发生,我们往往要要求房东配合一起去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那么,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又是怎样办理的呢?为您解答。 一、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办理地点...


·一、新房产证有哪些?
      一、新房产证有哪些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


·一、夫妻单方按揭购房离婚时怎么分配房产?
      一、夫妻单方按揭购房离婚时怎么分配房产? 夫妻单方按揭购房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平均分配。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以个人财产买的属于个人财产。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一、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对承租人的补偿主要是安置费用的补偿,承租人要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


·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毁约限时搬出怎么办?
      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毁约限时搬出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有以下两种解决方式:1、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签购房合同有没有必要带律师
      购房属于一般民事行为,不需要请律师的,但涉及到个人隐私或其它原因的,确实需要的也可以请的。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宜: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


·两人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我们知道,夫妻在离婚之时应对双方的共同财产作出处理,房屋相对于其他共同财产较为复杂,在离婚时,双方会协商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离婚时的房产过户与正常二手房交易的房产过户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两人离婚房子如何过户?一起通过以下...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与新房不一样了。毕竟新房一般都是那种清水房,就是还没有装修过的。而在对二手房进行交房的时候,其中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设施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