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一、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2、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10%至30%或酬金总额20%至60%的违约金。
3、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受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二、承揽人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综上所述,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该承担标的质量责任、包装定作物责任及未按时交付标的物责任。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通常按照定作物总额或者酬金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确定。对于逾期交付的,承揽人要按照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比例双方应该在签署合同的时候确定好。


·合同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提起劳动诉讼,这都是有时效要求的。那到底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


·职业病不是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还能享受
      职业病不是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还能享受 ?在一些情况下,职业病还是相对较为隐性的。一个劳动者在先前公司上班的时候,受工作环境等影响可能就埋上了职业病病根,之后跳槽到下一家公司的时候才诊断出职业病,这样子的话,由于社保关系都在现在的公司,但病因不是由这个公司导致,而且已经跟原...


·哪些条件达到企业辞退员工
      哪些条件达到企业辞退员工 一、哪些条件达到企业辞退员工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在实践中,由于地下防水工程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在实践中,由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诉讼并不少见。工程虽然已经峻工,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出现渗漏等问题,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的,所以,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是地下防水工程质...


·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其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


·工伤超过一年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不可以,除非有特殊情况,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受伤后的一个月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


·食指一节工伤鉴定评残为多少级?
      食指一节工伤鉴定评残为多少级?十级,食指少了一节,伤残鉴定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资没发员工可以罢工吗
      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即使劳动者存在罢工的行为,但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给劳动者,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


·2023陕西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陕西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伤残待遇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其中很多的企业的做法是雇佣童工。童工一般都是指在16岁以下的人,雇佣童工是违法的行为,如果雇佣童工不给开工资的话更是违反了劳动法,对于雇佣童工不开工资的办法我们是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