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四、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修改。(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该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


·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
      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我国的《婚姻法》里面来了解,我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负责抚养,对方当事人就要对子女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关于提供抚养费的金额以及提供的时间,由双方当事人一起协商处理,最终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来判定处理。这里判决的抚养...


·行政不作为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
      行政不作为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行政不作为不会给出赔偿的,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将行政机关不作为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但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出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字眼。对此,这并不是说国家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的,不属于赔偿范围。国家赔...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由乙方抚养,抚养费支付及探望方式如下: 1.甲方应支付的抚养费为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人民币300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均认为小孩的实际需要为逐年增加,为此双方同意每隔两年抚养费增加10%,至18周岁止。 2.抚养费每半年度支付...


·国家规定婚迁必须满三年才行吗
      国家规定婚迁必须满三年才行吗?婚迁不是结婚必须满三年才行,要看落户地的具体政策,各地户籍政策不同,有的地方结婚后即可落户,有的地方则不止要求结婚年限,还有实际年龄的要求,而且各地的结婚年限还不同,不一定是满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


·不离婚可以结婚吗,怎样才能不离婚
      不离婚可以结婚吗不可以,涉嫌犯罪,重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怎样才能不离婚婚姻自由的权利行使在法律上被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当婚姻走向终局时,双方都同意离婚的...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就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是对婚姻的双方财产做保证,也是为了减少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那么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想要了解这些,在本文,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 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所谓无效婚姻,其实也就是指不被法律所保护的婚姻。法院在处理无效婚姻的时候,当事人所认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权益问题,由于本身就是无效的,所以自然不会像正常的婚姻关系那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无效婚姻当中,多部分人员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一、无效婚姻存续...


·起诉离婚有什么条件吗 起诉离婚有哪些条件
      要是夫妻打算离婚却不得已选择了诉讼方式的话,此时也要注意,即使是诉讼离婚也是需要当事人满足相应条件才行的,不然法院方面也不会判决夫妻离婚。那一般起诉离婚有什么条件吗?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有什么条件吗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


·一、离婚时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离婚时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包括工资单、缴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书等,充分的经济实力是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争取子女抚养权非常有利。 2、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 抚养人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教育...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