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老师作为社会上最为重要的职业之一,每个月的福利待遇也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而且每年关于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报道也是非常的多。虽然教师行业并不是公务员,但是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却与公务员的相类似,但是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每一年还需要对中国的公益事业做出一定的贡献。那么就有人会问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一、收入部分

1、每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补贴部分:1960元(约)

2、桂林市执行“阳光补贴”政策,正科级每月:540元。

3、每年13个月工资。注意: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只是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补助部分不计:1300(约)。

4、市政府每月发给公务员出勤奖金,正科级400元(约),年终一次性打入公务员银行卡。

5、桂林市每年超额完成自治区的税收任务,每年奖励公务员2个月的工资(只是基本工资,补助部分不计):2600。

6、单位每月有一个下乡补助:130元。

7、由于市政府实行阳光补助后,各单位的其它福利不给再发了,平均每月:200元(约)。

8、防暑、防寒、独生子女、书报、中餐等杂七杂八补助,平均每月200元(约)

9、住房补助,每月400元(约)。

综上,每月的工资收入应该是:4000元左右。

二、扣减部分

1、扣税,每月约50元。

2、防洪、教育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约450元。

3、政府以各种自愿名义的赈灾、捐款,其实完全属于强治性质的公益活动,全年约:300-500元。

综上:一年约扣大约在7000元以内。

应该说,每年的收入不会超过40000元。

另外说明:

1、广西属于西部地区,工资收入与沿海发达地区和直辖大城市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大约在一倍左右。也就是说,江苏、广州、上海市正科级公务员一年收入大约在80000元上下。

2、公务员有一些灰色收入,这里主要包括:福利分房、集资住房,这些房产的投入只有市场价格的四分之一乃至更少。这是普通公务员的最大“合法外块”。

3、普通公务人员只有极少数掌握到可以“吃”、“拿”、“卡”、“要”的行政职能,可以说,我们的大多数公务人员是“基本合格”的干部。当然,少数黑官是有,但,仅仅是极少数。

4、今年广西公务员加工资,性质是“省标”部分,去年加的是“国标”。我大约每月可以增加450元左右。但这是小道消息,因为钱没到口袋都是空的呀。

以上便是对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问题的简单介绍,对于教师来说很多时候工资确实不够花,所以很多教师都会去开办培训班,或者是让家人朋友去开办教育机构。但是对于这一点在很多地方已经被彻查,所以对于教师工资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教师依然处于社会生活的中下层,需要得到国家的更多关注。

·本人对工伤鉴定不服应该怎么做
      本人对工伤鉴定不服应该怎么做 (一)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1、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


·劳动报酬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按次计税的方式,在计税前应先减除一定的费用,减除的数目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可以减除20%的费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规范市场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生活中依旧有许多公司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给劳动者举证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怎么办?如果因为没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导致劳动者...


·公司开除员工补偿多少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您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
      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对用人单位来说,如果是正常的劳动关系的话,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些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雇佣的是童工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本身雇用童工就是一种违法的现象,如果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的话,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童工不在工...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来说,国家颁布的关于装修的法律规范是他们特别关注的文件,对于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信您都听说过,但对于具体的内容相信还有很多伙伴并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给您讲一下国家颁布的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其实我国的工伤认定办法也不仅是各企业需要知道其中
      其实我国的工伤认定办法也不仅是各企业需要知道其中详细的规定的,因为工伤认定的这件事情归根到底是和遇到工伤的当事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所以遇到工伤以后不要盲目捉急,就算是企业有一个非常积极的处理工伤的态度,员工本人也不能不知道企业工伤认定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企业工伤认定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
      在当代社会,各个领域发生的事情都会有专门的法律进行管理,就像工伤这一部分的事项会制定相关的认定办法,对于工伤认定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工伤的认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老百姓都不知道应该向什么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


·申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
      职工如果不幸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可以提出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划分来获得补偿。但是可能会有人想知道,申报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有的话,申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呢?本文就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供您参考。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申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般是...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由于我国的科技发展,建筑物的类型也逐渐增多,但对于投入社会使用的工程都是经过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考核的,所以人们可以放心的使用,针对不同的建筑工程相应的质量要求也有所不同,那么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脚手架工程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