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因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因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环境不好的时候,客户拖欠货款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是困扰很多供应商的一个问题。其中有些客户反映,收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因此而不支付货款,但是其又拿不出什么证据。那么因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针对这个棘手问题,我们为您介绍下。一、因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不能简单地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产品真的存在问题,那就应该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及时提出异议,并保存相关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材料;如果无法提供相应的质量问题的确切证据,建议买方不要简单地提出反诉,否则,即使提出反诉,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更浪费了物力、财力,在经济上是不划算的。二、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3、如果债权方的公司司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公司已经签收或者已经认证抵扣,那么债权方的公司可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补强证据,以增加案件胜诉的把握。4、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客户公司一旦就诉讼时效提出异议,那么贵司将丧失胜诉权。因此,债权方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债权方与客户公司之间约定过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如果有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则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综上所述,按照《民法典》规定,买方不能单凭产品质量问题而拒绝支付货款。针对产品品质问题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供应商首先应该了解产品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如果经查,并没有问题而且对方也没有证据的话。对方一直拖延货款,供应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运用法律武器追回货款。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债务人同时又是债权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
      债务人同时又是债权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要满足债务人同时又是债权人的前提是,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来说是负有一定的债务,但对于第三人来说又先享有一定的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就是最能体现这种关系的典型例子。 一、什么是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法院如何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欠债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1、借款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


·欠债不还非法拘禁如何处罚?
      欠债不还非法拘禁如何处罚? 欠债不还非法拘禁如何处罚? 欠债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拘禁他人涉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处罚规定 (一)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怎么算
      婚内债务离婚怎么算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


·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在一家公司的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因为自身资金短缺而不能经营下去的情况,往往公司法人会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在贷款的过程中公司法人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那么,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在贷款之前公司法人的公司是需要有具体的经营场...


·邮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邮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小额贷款(农户商户)业务条件: 1、农户小额贷款要求借款人必须已经结婚,而商户小额贷款要求借款人要有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在半年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 3、家庭成员有两名上劳动力,年龄18周岁60周岁之间; ...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 1、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合理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