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作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及时的腾房,但与此同时,承租人也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承租人承担的相应义务):
1、 按约定收取租金,获得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收益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按约定收回租赁物及其他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有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按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是用后的状态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有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若要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应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二、房屋租赁中承租人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负有以下义务(承租人享有的相应权利):
1、 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以及维修租赁物,出租人还有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的的;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的,应当通知出租人予以修复,出租人有及时修复的义务,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相应的如因出租人不能维修租赁物影响使用时,承租人有减付租金的权利。同时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造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2、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有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义务且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若承租人没有购买该出租的房屋,则租赁物所有权变化,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有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的权利。
除此之外,承租人还享有如下权利: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由于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作为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肯定也是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过,要是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那么出租人可以主张承租人违约,此时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生活中,房屋租赁时有发生,其中租赁办公用房的也不在少数。承租人若是在租赁办公用房的过程中不加注意,就有可能掉入出租方或者中介公司的陷阱。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1、注意签订租...


·按揭房不办他项权证是否可以?
      现在的楼价随着无价的上涨而飞速提升,而人们开始看中其中的商机,开始买房,于是就出现了贷款买房或按揭买房等方式,很多人对于按揭房是否可以不办他项权证的问题产生疑问,答案无疑是不可以的,因为抵押权利人是银行是要保证房子的抵押权的并且在银行也签订了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按揭房不办他项权证...


·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离婚时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和平协商的情况下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的归属权问题都商议好,在双方都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其中需要协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房产的分割问题,大部分要离婚的夫妻都会选择分割房产,但是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可以分别处分...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安置房和商品房相互叠加存在的,不过如果说想要上市交易安置房的话,对于安置房还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我国公民,买卖安置房都首先要注意这些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无锡市安置房上市交易的要求是什么? 一、无...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


·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理?
      婚姻问题是我国的常见问题,因为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时后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而婚姻问题需要依据婚姻法来进行解决在婚姻存续期间,关于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及流程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


·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


·什么是房改房,房改房算不算商品房?
      什么是房改房,房改房算不算商品房?在以前不少人都希望到一些国有企业里面去上班,因为可以分到房子,而这些房子可以被称之为房改房,但是当人民的生活水平上升了之后,单位分的房子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需要了,所以不少人就打算出卖相关的房子,这个时候就会涉及房改房算不算商品房的问题,那...


·房屋他项权利人是银行吗?
       我们知道房屋的太想权利是哟拥有抵押权利的人,或者是团体或者是公司等,一般的拥有这项权利的人群我们称之为房屋他项权利人,这时候就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房屋他项权利人是银行吗?为什么大多数的房屋他项权利人都是银行所有,接下里我们要解决的就是这样的问题。 房屋他项权利人是银行吗? 土...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地区上会有差别,因此,以上只是...


·夫妻的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
      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时夫妻最关注的问题,而此时同样需要区分清楚属于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不同的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候的处理是不同的。那到底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2...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