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
1、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
2、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信用基础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4、管制程序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
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
5、市场功能的差别。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6、市场功能的差别。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由于公司数量众多,因此,其每年发行量既高于股票融资额,也高于政府债券。企业债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每年的发行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从文中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区别包括六点,并且每点涉及不同的方面和内容,详细的区别我们在文章中都有介绍,您可以认真了解一下。如果您对债券有兴趣的话,最好更深入的研究一下。


·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
      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一、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


·如果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如果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如果欠钱一直不还可以通过到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且公司法人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着犯罪记录的话,是不可以被确立为公司法人的,除此之外,只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在下文当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还款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还款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在当今时代,人与人之间很容易就会产生借款关系。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通过签订还款协议书来规定一系列事情,避免还款时产生纠纷。可以说一份标准的还款协议书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一份标准的还款协议书范本该怎么写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还款协议书...


·债务纠纷有借条能赢吗
      有录音有借条在法律上也不一定能赢。民事纠纷能否胜诉最重要的在于证据的有效性,也就是证据是否关联,是否能够胜诉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欠条和录音等证据材料的具体内容、形式等,经过开庭审理依法判决,也就是录音和借条能证明借款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第二...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 一、债权转让的基本概念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


·根据相关规定有借条可以是诈骗吗
      根据相关规定有借条可以是诈骗吗?有借条的情形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


·借款时应该如何约定利率?
      在实际的借款活动中,当事人除了要约定借款本金,一般还会约定相应的利率。而且,只有约定的利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来计算的利息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具体而言,借款时应如何约定利率呢,也即借款利率怎么约定才是合理的呢?下面将为您详细阐述。 一、借款时应如何约定利率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民...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一、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