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征地补偿标准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社会发展和国家的发达,城市用地逐渐扩大,许多郊区以及农村都被占用,在占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征收鱼塘,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和土地征收标准有所不同,那么,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您解答疑惑。


一、鱼塘征收补偿标准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为了国家的发展,鱼塘征收不可避免,只有适当舍弃个人利益,才能维护国家利益。但是,征收条例每年都会有所变化,在鱼塘征收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详细了解最新的征收标准,只有清楚征收标准,才能使自己不被蒙骗,才能使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希望以上鱼塘征收补偿标准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您还有其他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202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
      土地征收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建设整个国家,城镇土地会被征收,农村也不例外。但是不同的是,农村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对农村土地征收会有不一样的补偿。那么,我们一起看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第二...


·宅基地被征收,可以要求另行审批宅基地?
      一、宅基地被征收,可以要求另行审批宅基地?目前我国法律对宅基地被征收,能不能另行审批一处宅基地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实践中一般是允许的,因为征收宅基地并不是村民出卖、出租住房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


·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
      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 不管是多么重要的东西,也许都会有一次意外,如把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之类的丢失了,贷款或有急用的时候没有证件就非常让人着急,但是又对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心存疑虑,那么补办费用是否昂贵呢,让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


·仁寿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什么?
      仁寿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什么?仁寿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什么 (一)、人员安置: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销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制,原有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 未被全部征用地,按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农业...


·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
      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 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 (1)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


·认定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一、认定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根据《刑法》第410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是没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


·广州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广州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商业用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作为很多商业的经营者,在租赁场地时考虑的问题之一就是商业土地使用期限。商业土地的使用期限对商业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订立买卖和租赁商业用地时要予以明确。那么,广州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对于原有土地使用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在获得原有土地的更新情况下还能够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以及金钱补偿,不过在当前土地征地的补偿问题还有很多人不清楚,不知道是按照什么内容进行的,那在合肥市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呢? ...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地产在当今社会上的强大地位,是很多商人眼中美味的餐点。然而房地产就得有需要相关的土地开发,所以要征收土地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不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应该了解知道一些拆迁补偿的标准。那么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北...


·水城县旅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水城县旅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水城县地处我国贵州六盘水,旅游资源丰富,当地政府在开放旅游项目的时候,难免会占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当地农民最关心的自然是补偿款的金额。按照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制定,那么水城县旅游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根据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