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宅基地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进行认定。

(二)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为基底面积,以其基底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计算后根据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原则进行认定。如宅基地批准手续未载明面积的,由专业测绘公司对每一宗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测绘,由项目实施主体、被拆迁人、村(居)民小组、测绘公司进行四方签证确认。

在2006年5月1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昆政发〔2006〕24号)发布前,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也可以按照证载面积进行认定。

(三)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的房屋,按照村民小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三级批文或建房证明认定为“一宗房屋”,即“每一宗房屋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标准进行认定。

1、楼层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2、楼层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的实际面积计算;

3、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4、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四)补差政策。对于每宗宅基地上建盖楼层未达到四层且建筑面积未超过300㎡的房屋,以其底层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计算后超过300㎡的按300㎡减去实际建筑面积的差进行补助;计算后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面积减去实际建筑面积的差进行补助。(详见附表1)(表格附本文后)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加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按所认定的面积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任选其一。

(一)货币补偿标准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认定的面积以“房地合一”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辖区政府结合片区实际参照附表2(表格附本文后)制定具体标准。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本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所认定的建筑面积按1:1进行安置。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对《通告》发布之前具有合法建设批准文件的房屋,建盖楼层超过四层,建筑面积超过300㎡的部分(含室内外装修)参照附表3标准执行。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盖的生产、生活、仓储、商业、办公、附属设施用房,有审批手续的参照附表3(表格附本文后)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无合法手续的,不予补偿。

(五)装修补偿标准

对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补偿,按照认定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装修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参照附表4(表格附本文后)执行。

(六)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对被拆迁的房屋相关附属设施的补偿,辖区政府结合不同片区的实际情况,参照附表5(表格附本文后)制定适当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三、被拆迁房屋的临时安置费、搬迁费

(一)临时安置费

辖区政府应当根据同片区同类型房屋市场租赁价格参照附表6(表格附本文后)制定适当标准。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的原则,一次性计发3个月。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临时安置费,以选择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为基准,计发临时安置费。自被拆迁人腾空交验房屋后起计算,至少6个月计发一次。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按《拆迁补偿协议》确定的过渡安置期限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在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房源。超过过渡期限安置的住宅,自逾期之月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三个月止,临时安置费按照原约定标准的2倍向被拆迁人支付。

3、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户籍内户主、直系亲属是残疾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户上浮20%。

(二)搬迁费

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住宅按2000元/户计发;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住宅按3000元/户计发。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盖生产、生活、仓储、商业、办公、附属设施用房的,由专业造价或评估公司进行造价评估后,据实补偿。

3、搬迁奖励费。辖区政府应当根据不同片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和标准,对在规定的搬迁奖励期限(时段)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住宅房屋的,给予每户适当的奖励。

由于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昆明市内拆迁请参照这个2020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面积的认定是根据房屋的楼层数来认定的;被拆迁的人除了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还可以获得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在拆迁补偿里面,包括对房屋的补偿、装修的补偿和其他安置物的补偿。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问题怎么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问题怎么解决 从逻辑上说,合同解除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合同未履行的部分,一个是已经履行的部分。1、合同解除后,合同中未履行的部分因为合同的解除而终止履行。合同法第97条规定明确规定合同解除后,免除各方继续履行的义务。2、合同的解除对合同中已经履行部分...


·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


·房屋租赁合同贴印花税
      说到纳税的问题您都知道,在很多的合同的类型都是需要标注明确的缴纳税款的条款的,房屋租赁的合同就是最典型的一种,它的租借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房屋租赁合同贴印花税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1、个人出租房屋合...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很多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家都在急着把多余的房子卖出去,那么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您也应该了解一下,而且卖房需要哪些手续都要搞清楚才行,省的到时候出错。根据我国各地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规章》的要求,各地的手续流程稍有不同,但是大致需要以下的手续:第一步,...


·房屋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房屋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


·在我国社会,买房子是老百姓的一件头等大事,可是近年来大中城市
      在我国社会,买房子是老百姓的一件头等大事,可是近年来大中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使很多有刚性需求的年轻人买不起房子,他们只要通过租房解决住宿问题。为了最大限度确保其利益,我国正在试点租售同权,其中广州就是试点城市之一。那么广州房产新政租售同权方面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


·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很多新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选择出资购买房产的。对于这样的房产,有的情况下是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而多数情况下则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夫妻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呢?这是离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1)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前,父母可以听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子女,或者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这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1、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这样一套在市面上卖300万的普通住房通过子女...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信的证件。那么,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信的证件。那么,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查看的证件有哪些呢?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不用担心出现无法房产证等情况出现。那在实践中,买房需要查看的证件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买房时要查看的证件...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如今已经远远超过人们的正常收入水平,在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如今已经远远超过人们的正常收入水平,在这样的状况下很多人靠自己的经济收入是很难进行购买房子,国家也在积极的调整买房的政策,保障一些低收入人群能够解决住房问题,成都近几年一直在更新购房政策,那成都购房新政策解读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