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以及其他新规定

贪污受贿一直都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大问题,最近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热播也说明了大众对此的关注度一直是居高不下的。随着新刑九的出台,不少人都了解到新刑法对于贪污受贿进行了调整。那么,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有什么其他的新规定吗?律师为您解答。

一、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

新刑法司法解释规定:

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以犯罪数额为标准,《刑法》还规定了“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按照司法解释,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分为基本情况与例外情况。比如这一罪名的起刑点,基本情况是犯罪数额3万元;例外情况的起刑点是犯罪数额1万元+特殊情节。”这意味着,原本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5000元如今提升到了一般情况下的3万元。“与此类似,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亦应认定为“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从重处罚。

二、新刑法受贿其他新规定

2015年8月29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改变了以往《刑法》对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新《刑法》对贪污罪如何量刑的情节作了如下规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同时规定,受贿罪依照贪污罪标准处罚。这种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情节认定方式,取代了以往以犯罪金额为标准的认定方式。

由此看来,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是对的,与之前的起刑点5000相比有了较大的提升。并且除此之外,还出台了对贪污受贿罪的其他新规定。如在量刑情节的认定上,不再以犯罪金额为标准,采取了数额较大等说法来进行认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什么
      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什么刑事案件有些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是检察机关也不会对所有的刑事案件提起诉讼,有些案件是需要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也就是提起刑事自诉,那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在提起刑事自诉时又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特征主要有时空性、自动性、有效性。(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犯罪过程从预备犯罪到犯罪完成的全过程,只要这个过程尚未结束,犯罪尚未完成,犯罪构成尚未处于完成形态,都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反之,则...


·持刀抢劫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抢劫犯罪的表现方式可以说多种多样,有的是入室抢劫,有的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就是持刀抢劫。这当然构成了抢劫罪,因此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持刀抢劫量刑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持刀抢劫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刑事案件批捕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批捕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公安机关提请批捕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检察院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


·非法出售发票罪不诉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票贩子是我们经常在火车站遇到的非法人员,我国近几年不仅在车票上进行严格管理,在发票方面也在不断的完善制度。但是非法制造发票,售卖发票的现象屡禁不止,还需要进一步的去管制,来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那非法出售发票罪不诉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非法出售发票罪构成要件 客...


·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盗窃行为都一律会被认定为犯罪的,生活中不符合盗窃罪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仅仅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此时盗窃不构成犯罪。那具体来说,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


·公安机关查案拘留嫌疑人时间是多长?
      公安机关查案拘留嫌疑人时间是多长? 公安机关查案拘留嫌疑人时间是多长?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非法采矿罪会被如何处理
      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之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法》规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


·烟草犯罪未遂判几年
      非法经营罪存在犯罪未遂,应以实际销售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非法经营在主观上是以谋利为目的,生产、购买、储存、运输等一系列经营行为的最终落脚点都是为了销售并获取利益,只有进行了销售才是犯罪的完成。非法经营烟草,涉嫌非法经营罪,具体判刑需视具体情况。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