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犯罪如何处罚?
大麻有关毒品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三类,自用,教唆收容他人,运输贩卖,牵扯到未成年人的,都要从重处罚。在这三类当中,第二类和第三类无论情节轻重,均属于刑事犯罪,情节的轻重决定量刑的高低。
我们研究一下刑法对于大麻的处罚,主要回答几个问题:
1)持有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2)抽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3)持有大麻多少算是刑事犯罪
4)对大麻相关的行为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跟毒品相关的条目是从三百四十七到三百五十三条。 
在刑法主条款中,只对海洛因做出具体的量刑规定,大麻属于“其他毒品”的范畴。以这个线索找到了一个附加条款叫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里面具体规定了关于大麻等常见的“其他毒品”的具体量刑。
根据这两个条款结合,基本上可以得出对于这四个问题的答案
1)持有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www.njLawyer.cn。
解析:1)如果是刑事犯罪必须满足“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2)在这里大麻算是其他毒品,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其他毒品量刑做了一个定量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对于较大的规定是(二)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答案:只有在持有大麻烟超过30千克的情况下,才可以定为刑事犯罪。
2)抽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根据问题一的答案,你必须一次同时抽三十千克才能定为刑事犯罪,这个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基本上等于0么 :D
答案:抽大麻基本上不可能成为刑事犯罪。
3)持有多少大麻算是刑事犯罪
增补条款对大麻的持有量刑有三个区间,30千克以下,30-150千克,150千克以上。三十千克以下不入刑事罪。下表列出和海洛因的比较。
..............数量较大.......数量大   
大麻.< 30千克..30 - 150千克..> 150千克
海洛因.< 10 克..10 - 50克..> 50克
处罚.行政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
4)对大麻相关的行为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如果把第三个问题中的持有改成贩卖,那在“数量大”的那个列里面的处罚就升级了,最高可判死刑。
持有100g左右大麻,按照第三百五十三条判了: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的这个量刑标准,大麻被归为毒品主要是因为含有四氢大麻酚,也就是所谓的THC,个人猜测30千克是根据THC小鼠半致死量和市场上可以买到的大麻烟的平均THC含量得出的,30千克还是略高于致死量。不过好像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大麻致死的案例
南京律师网。。
            
·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五项?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
 
            ·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过了怎么办?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两年的起算点,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
 
            ·故意伤害的罪与非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轻伤以上,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或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精神病人犯罪可以要求其监护人赔偿吗?
      按照《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也就是生活中常说的,精神病人不犯罪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必须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之后,才能确定其是否需...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和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分析: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l、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起诉?
      1、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受害人亲属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证据资料等,直接到法院申请立案,提起刑事自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了。
2、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有权提起...
 
            ·什么是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有两种情况: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具有四个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关于几种特别...
 
            ·什么是假想防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