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1、《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其它相关法律也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条例。
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适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所有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如果想要将宅基地进行过户之后,那么如果想要在申请宅基地那么是不予批准的。换句花说就是过户完土地使用证就没有资格再申请宅基地进行使用了。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环西北土石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9854元/亩;旱地/园地:14927元/亩;林地:7463.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731.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白登河...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 无效土地流转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而签订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


·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国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企业只能拥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并且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用地性质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样,住宅类的最长为70年。而对于企业来说,修建厂房是主要的用地行为。那么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临桂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6537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377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943元/亩到23772元/亩之间。两江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6308...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到底是多少?
      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到底是多少? 为了落实农民的土地权益,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村集体以外符合规定的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合同,承包土地。那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到底是多少?下面就由律师我们来为您进行具体介绍。 一、土地承包期限的法律规定 ...


·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
      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耕地是农民取得农业收入最重要的物质资料,而有些农民并不在耕地上面种植农作物,却用来修建厂房等。如果这样做的话,农民要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这项税就是为了保护我国耕地资源而征收的,按照每平米收取。那么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吧。 ...


·邓州省道s240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邓州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同时也为了能够让邓州的交通发展进入到一个更加快速的阶段,现在邓州政府已经规划了多条省道的修建,其中s240省道也是属于非常重要的市政工程之一了。在s240省道的整体规划图纸出台以后,我们认为整个省道开工以后要征用到的土地,正好处于该位置的市民们还是有必...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土地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个人和单位是不可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所以对于一些农村的耕地,田地等,可能因为国家政府要用于建设一些公共的设施或者是道路的建设,需要用到该土地,国家就会依法的征收土地,但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一、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步骤是怎样的?
      办理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产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