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生活中,要是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话,则此时会构成教唆犯,按照我国的规定,就要实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到底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发育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易受坏人教唆而陷入犯罪的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击坏人对他们的腐蚀,法律作了特别规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教唆犯的教唆没有起到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结果。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造成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您已经知道我国对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吧。首先要看被教唆的人是否实际犯了教唆的罪,要是没有犯的话,则可以对教唆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要是被教唆人属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话,那么此时应当对教唆犯进行从重处罚。


·强奸罪与通奸行为有何区别
      强奸罪与通奸行为有何区别性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通奸是指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男女之间,自愿发生性的行为。通奸不同于强奸,通奸双方发生性是自愿的,并不违背妇女意志,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另外,通奸在性质上属于道德品质问题,它虽然有害于社会婚姻家庭关系,且行为人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


·犯危险驾驶罪的怎么量刑处罚
      机动车驾驶者要是在醉酒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不仅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对驾驶者做出相应的处罚。那么驾驶者犯危险驾驶罪的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危险驾驶罪的怎么量刑处...


·审判阶段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
      我们知道要是刑事案件处于侦查阶段的话,那么此时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而要是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委托的律师是否还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审判阶段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 审判阶段是确定犯罪嫌疑...


·死刑缓期两年,这两年坐牢吗?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样的刑事判决我们不难在庭审现场听到,罪犯的亲属听到“死缓”的判决,往往是又悲又喜,不知道这两年需不需要坐牢,不知道死缓之后的结果又会如何,接下来就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死刑缓期两年,这两年坐牢吗? 答案就是:还是要坐牢的。有关专...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


·抢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


·敲诈勒索罪的金额怎样认定
      敲诈勒索的事情常常发生,但不是所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那在现实生活中,敲诈多少钱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呢?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罪的数额是如何认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敲诈勒索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数...


·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


·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构成逃税罪吗
      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构成逃税罪吗 一、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构成逃税罪吗? 1、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不构成逃税罪,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逃税的行为属于我国刑法理论所谓的“法条竞合”。通俗地讲,法条竞合就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刑法条文,其中某一法条的全部内容包含于另一...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要是公民被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话,此时其家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按照规定只能委托刑辩律师代为探视、申请取保候审等等。而此时聘请律师自然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作为律师收费,因各地生...


·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个人涉及到犯罪行为的话,需要进行法院的判决,那么犯罪嫌疑人最好要请一个律师为自己代理,因为律师他所拥有的一些权利比较广泛,并且专业知识也比较好,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尊敬的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