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虽然通过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制度设计对有过错一方予以经济性惩罚,但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在特定情形下,不可以提出经济性补偿或者经济帮助的请求。

在司法实践中,至少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考虑对有过错方予以支持:

关于离婚经济补偿,《婚姻法》第40条就已经有规定,其实质是对一方的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得经济地位较低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其并非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的考虑,而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权。但其适用的前提之一是夫妻双方采取分别财产制,而不适用于法定财产共同制和约定财产共同制。理由在于后两者情形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大部分财产都被归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法院也会在分割时注意维护因家务劳动导致经济收入减少的一方权益,故没有必要特别适用该第40条规定的离婚经济补偿。但在《民法典》起草过程中,有观点认为,家庭中的家务劳动者通过家务劳动、子女抚养而对婚姻的贡献,与另一方外出工作获得收入维持家计扶养家庭成员有同等的价值。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并且因前述原因牺牲了自己的发展机会,导致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远低于另一方,当婚姻关系终结之时,不论夫妻财产是分别财产制还是共同财产制,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他们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将对子女的成长不利,对社会的稳定产生重大影响。《民法典》第1088条采纳了该观点,将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夫妻财产制的情形。该条规定是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只要夫妻一方客观上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就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因此受益的相对方给予经济补偿。至于其主观上是否愿意以及是否有其他过错导致离婚等,均不是本条涵括范围。因此,夫妻一方如果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实承担了较多的家务为由提出离婚经济补偿请求,即便其存在过错,也可以考虑支持其离婚经济补偿的请求。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哪些能起诉处理?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


·离婚娃娃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娃娃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


·一、没有结婚证能要抚养费吗?
      一、没有结婚证能要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算私自转移财产,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


·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处理,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那在离婚之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呢?如果你不太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众所周知,婚姻中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都选择了不结婚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都选择了不结婚,他们享受着单身的快乐,但也想着自己年纪大了可以有一个孩子能为自己养老送终,但是自己却从来没想过结婚生一个孩子,所以,很多的年轻单身人士都希望可以领养一个孩子当做亲生孩子,但也害怕单身的人不符合要求。 其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论单身还是已婚...


·两高国家赔偿规定解释具体内容
      近几年随着网络等媒体的发达,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关于冤假错案的新闻?。在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这些司法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使当事人受到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失,国家应给予这些受害者一定的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两高国家赔偿规定解释的具体内容吧。 两高关于办理刑事...


·对方精神病能判决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


·离婚不拿抚养费会怎样?
      法律中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发生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那通常离婚不拿抚养费会怎样...


·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按照之前的规定,年轻人结婚前得进行一个体检,如今已经没有这个强制规定,于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出于担心,会隐瞒病史。其实这也是一种对婚姻的不负责,针对隐瞒病情的,新婚姻法给出了解释。那么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就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是怎...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众所周知,结婚是人生中的必经之事,也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的选择,这都关乎于自己一生的幸福,结婚不仅你自己关心,你的父母也极其关心,当今社会,有很多家庭讲究门当户对,这也并无道理,因为这样的两个人的结合可以减少生活中的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怎样才算一个完整的婚姻呢,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又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