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债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体现在四方面
1、发行主体不同
公司债券目前仅能由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募集资金用途不同
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公益事业投资等方面;而公司债券券可根据公司自身的具体经营需要提出发行需求。
3、监管机构不同
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中国证监会审核发债公司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律制度规定。而发行公司债则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4、对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
公司债的发行人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券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较为严格。
二、从分析角度看公司债券与公司债券券的主要区别有五个方面?
1、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券。公司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
2、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
公司债券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公司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信用基础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公司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4、管制程序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
5、市场功能的差别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公司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之后就是在其募集了资金后它的用途是是什么。一般公司债券都是用于公司的自身的经营以及以后的发展而发行的。再就是对公司债与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要求了,公司债的发行人要求不大,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要求就严格许多了。


·信托经理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
      信托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信托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信托公司,不按照相关制度合理发放贷款,违规操作发放贷款,以至于贷款无法收回且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就会被定为信托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


·股东个人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吗?
      股东个人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吗? 一、股东个人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吗? 股东个人债务一般不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对股东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


·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有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


·欠钱不还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
      欠钱不还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缺席判决的界定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


·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借款区别有哪些
      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借款区别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公司的运转、个人购买不动产或者重大疾病、遭受重大变故的,都对资金有着迫切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手上没有可以立即支付所用的资金,就需要考虑借贷这一途径。现在借贷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银行贷款、互联网贷款、民间借贷等等,可以说是方面您资金方面...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一、债务人转账给妻子可认定共同债务吗? 债务人转账给妻子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和对方商量分期还款或者是进行其他方面的解决。除此之外,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随时可以和他要欠款的。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有以下的处理办法: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


·民间借贷安全吗?
      民间借贷安全吗 民间借贷是否安全 由于民间借贷无需冗杂的手续,比较方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因而,近年来,民间借贷活动比较活跃。那么,在实践中,对出借人来说,民间借贷安全吗?如果你安全,那么究竟应该如何降低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


·遇到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其直接还钱或者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的,走法律途径进行起诉。对方不还钱,我们的行为又不能太过激,那只能走法律途径。可以收集整理好对方欠我们钱的证据、材料。这样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