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海域使用证变为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海域使用证变为土地使用证可以吗?在沿海地区,填海造陆对于人们并不陌生。填海造陆更重要考虑的是当地经济的影响,其中,也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一般来说,已经领了房产证但尚未办理土地证的市民,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可以申换不动产权证书。那么,什么是海域使用证,海域使用证变为土地使用证可以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海域使用证
1、当项目涉及到占用海域时,必须申请海域使用权证,填海造陆后形成的土地,其性质也是国有土地,也将由相关单位进行土地收储,当用于项目建设时必须要申请办理土地证,以相关的海域使用权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2、海域使用证,这种与土地使用证的同等效力的证件,解决了围填海后能否落实建设用地的指标问题,消除了用海项目单位的后顾之忧,并且用海建设项目在建设完成并验收后,建设单位可在自愿的原则下按相关规定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可直接使用海域使用证办理产权登记。3、至此可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项目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房屋产权登记,以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融资等,简化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缩短审批周期。有利于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海域使用权,扩大建设项目融资渠道,推动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建设。4、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可以办理项目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和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融资等。
二、海域使用证变为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海域使用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土地部门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1、海域使用证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一种新生事物,税务总局对这换发过程中土地的转移是否需要征税、征收哪些税种、征收依据等政策还没有明确,对税务部门征税带来困难。2、在海域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海域使用现状。 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3、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4、海域使用证是填海之后取得的,取得海域使用证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必须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办理房屋产权吧。从上可知,海域使用证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过程中,土地权属发生了转移,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将海域使用证变为土地使用证,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能更好的维护产权,促进交易秩序的建立。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几种?
       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几种?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


·农村户口能继承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能继承宅基地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


·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想必一提到征地,您所关心的就是相应的补偿问题。不相同的地区、不相同的征地方式,所对应的补偿方法是不相同的。今天我们要提的是甘肃省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由于甘肃省地形复杂,土地种类不同,因而征地补偿是按区域划分的,下文将一一解说。以下标准仅供参考天祝商业...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99528元/亩;旱地/园地:49764元/亩;林地:2488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2441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郊区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 承包土地的人对土地拥有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合理的使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经济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灭失,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会消灭呢?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原因 土地承包经营...


·异地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的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只要协商结果为双方认为即可,但无论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如何,抚养费都不能不支付。一些夫妻离婚之后其中一方会在外地工作,那么,异地抚养费不给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异地抚养费不...


·征地拆迁时要注意什么?
      征地拆迁时要注意什么? 一、征地拆迁时要注意什么? 首先注意征收公告,征收公告是征地拆迁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般分为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根据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市、县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公告,由该地区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实...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生活中,土地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我们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土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会将划拨得到的土地权进行抵押。但是,可能初次进行抵押的人们不知道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此问题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您详...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是自动续约再延长几十年的使用权,还是根据当时的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或是还有其他新办法?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开发商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我们在买房之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是必须要有的。但是有些时候你又确实会拿不到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又是因为什么理由呢,开发商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是什么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 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