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承包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就是,农民承包集体或者国家的土地进行使用,用于耕地或者其他生产活动,这种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十分常见,而且承包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一辈一辈的沿袭下来的,父辈承包后去世后字辈继续使用,所以导致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觉得承包土地使用权是继承下来的,但是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一、承包土地使用权不是继承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并且农村的土地也不适用于继承;继承人能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收益部分;二、承包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的依据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47条也做出同样规定。3、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物权法》第124条至134条对此有专门规定,该法第120条还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这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这一问题,除了林地之外,其他的承包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土地的其他收益都是属于继承人的,因为承包的土地是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的,不是属于个人的,所以不能继承。但是如果土地还在承包期内,即使某个家庭成员去世,那么其他家庭成员是可以继续在承包期内使用土地的,但是这不是继承。


·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
      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肯定是会涉及到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工作的,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呢?其实,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对其进行规定,但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


·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
      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土地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多的人买了房,住起了高楼,同时相关机构的办事流程也在走向正规化,那么在办理关于房屋的一些手续时,很多人都在问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接下来,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的一些情况,便于您处理相关问题。 一般...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包括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工程质量认定书等。其中工程质量关系到业主的根本利益,开发商必须保证建筑质量符合要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概括总结。一、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


·上海作为流动人口极为集中的地区,人们对于房屋租赁的需求十分旺
      上海作为流动人口极为集中的地区,人们对于房屋租赁的需求十分旺盛。这就需要相关法规进行有效管理。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管理办法并不了解。那么,上海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不可以继承土地,目前农村的土地资源主要分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而这些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能够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使用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之后,其继承...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的。那么,甘肃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工伤医疗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甘肃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城厢镇、金龙镇...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那么正常的转让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是因为这样,为了避免您在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发生违约风险,我们特地在下文当中为您整理了比较全面的、细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解释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因其涉及到民法、合同法、土地法及房产管理法等多个法律规定,人们在使用和涉及到这一项内容时往往难以准确把握,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专门制定出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解释,便于人们参照引用。具体内容如下: ...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一、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