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可否要求利息

民间借贷可否要求利息 一、民间借贷可否要求利息
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二、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多少才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利息可能无效的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没有约定利息的。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的一方无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第二种情况: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法院予以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还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超出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而已经支付的年利率24%至36%以内的利息,请求返还得不到支持。
第三种情况:“预扣”的利息可以不算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比如借1万元,事先扣掉了800元做利息,实际到手的是9200元,而法院认定的本金是9200元。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法律对此是没有做出强制要求的,因此约定利息也行,不约定也可。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当然要是约定利息的话,也不宜过高,以免构成高利贷,从而导致高利不受法律保护。


·人死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人死了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死亡,债务未还清的,应首先找到已故债务人的继承人,要求其继承人承担债务。无人继承的,应先由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剩余的收归国有。《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或者公司法人、公司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可以有利息要求,但是利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有保障公民或者组织本金的义务。那么,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如何执行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如何执行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三是如果不是...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一、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 一是双方当事人...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一、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 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 一、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


·如果老耐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如果老耐欠钱不还怎么办理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应与欠款人书面明确协商具体的还款时间,若欠款人到期未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3、文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数个抵押权清偿顺序】 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


·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时债务的处理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共3条,以下为该解释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