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如果是非农业用地,本乡镇的集体企业或农民开办的私营企业是能够合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此时,相关部门需要给使用权人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遇上拆迁的话,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与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有没有什么不同呢?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一、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二、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其实,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与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并没有什么不同。其补偿标准,按照土地使用的用途来确定。补偿的项目一般包括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等。如果有需要,还可以获得安置补助费,具体补偿费用标准各地有不同的规定。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土...


·合同纠纷案件里的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的方面有哪些?
      合同纠纷案件里的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的方面有哪些? 合同纠纷里的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一、土地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的? 商品房在买卖的时候一般要比自建房或者是小产权房要贵很多,相信这一点您都是比较的清楚的,当然对于商品房来说,土地的使用和一般的商业用地一样,也是有一定的年限的,不少人会比较担心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


·住宅楼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危害吗?
      住宅楼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危害吗? 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证明你可以使用这片土地的证明,和房产证两个再买房后都会有的证明,但是很多人手上并没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没有到底有什么麻烦了?下面由本站的我们为您解答住宅楼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危害吗?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危害大,具体如下:...


·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们没有相关的开
      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们没有相关的开发资质就建房卖房,但是有些人就会贪图房价的便宜,冒着很大的风险去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事实上,房子作为您日后居住的地方,在购买时有必要明白房地产开发五证不全买房的后果,下面我们为您普及相关知识。 一、五证是啥? 1、五...


·关于土地使用证如何加名字?
       土地使用权依法获得之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为了证明该权利人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书,土地使用证上应该表明权利人的姓名,如果要改名字或者是增加名字的,应该携带身份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 一、土地使用证如何加名字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


·最新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分...


·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缴税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缴税的规定是什么我国人民在这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都是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且交纳相应的税费,才可以合法的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土地使用权交税的相关问题并不清楚,所以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的到期缴税的规定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学习一下。 ...


·父亲和儿子的土地为什么确权到一起和分户有关系吗?
      父亲和儿子的土地为什么确权到一起和分户有关系吗? 因为儿子的土地能否分开确权拿到确权证,还得要看父亲和儿子是否已经分户。下面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来作出分析并给予相应的建议,希望能给到该网友参考。 1.父亲并未和儿子分户 如果父亲和儿子没有办理分户手续,也就意味着你们还是“一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