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条件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条件是什么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

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组织机 构代码证(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则需注销),注销完毕。

通常个体工商户是无开户银行基本户的,因此不需注销银行账户。

四、个体工商户注销的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三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 实操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 具注销清税报告。

五、个体工商户注销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的,需要提交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情况

(一)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公司流程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

(三)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四)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的有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并没有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条件,只规定了在4种情形下个体可以选择注销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自愿不再经营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相比而言,公司的营业执照注销情况要更加复杂一些。

·因工伤导致骨折需赔付多少钱?
      因工伤导致骨折需赔付多少钱 ?工伤出现的时候如果是比较轻的话,可以要求企业进行一点赔偿,如果是比较重的话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来确定赔付多少钱,那么一般来说,骨折的话需要赔付多少呢。劳动纠纷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般工伤骨折赔...


·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诉吗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但是如果劳动者反悔了,对于劳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撤诉呢?实践中,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撤诉又反悔了,那么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诉吗?对于这些问题,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文也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些问...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怎么办
      现实中,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事情并不多见,因此员工此时可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那要是真的被单位违法辞退的话,此时员工该怎么办呢?能不能要求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呢?在阅读了下文中之后,你就会有所了解。 一、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怎么办 很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往往都是在未经谨慎考虑后...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是可以补签的。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是可以补签的。 一、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怎么样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不仲裁能直接起诉吗   劳动争议不仲裁是不能直接起诉...


·工程变更索赔程序是什么?
      工程变更索赔是指施工单位由于一些施工过程的具体情况变化,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意思。一般在于建设单位没有履行合同的规定,或者增加一些建筑费用,施工费用等,造成过程实施的困难。那么工程变更索赔程序是什么?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吗? 工程变更索赔程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索赔程序 索赔主要...


·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拒签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拒签如何处理?如果劳动都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高铁、动车等高端交通技术的不断突破,铁路作为国内交通运输动脉的作用更加凸显,但新技术的实施推广对铁路工程的建设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铁路交通运输不仅涉及到公共交通安全,更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和财产安全,那么,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


·加班工资基数应发工资如何确定?
      加班工资基数应发工资如何确定?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市人社部门强...


·疫情期间工资纠纷哪个部门管
      疫情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员工应该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部门的电话可以通过拨打12333来进行查询。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


·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企业进行裁员的,毕竟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同时还与企业员工的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对于那些满足条件需要被裁减的员工来讲,此时如果不幸被裁减的话,那么该如何来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一、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最近由于各公司的裁员潮,致使一批批的劳动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