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农民工属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中的哪一种?

建筑工程领域是农民工的集中的地方,很多劳务派遣公司会安排农民工到工地干活。同样,农民工也要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这样当劳动纠纷出现的时候可以做到有据可依。这时就有一个疑问,农民工是属于派遣工的一种,那么建筑农民工属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中的哪一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建筑农民工属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中的哪一种?

1、劳务外包公司是用人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分包公司是属于劳动关系,他跟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接受农民工外包服务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他和农民工是劳务关系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农民工发生工伤,双方都有赔偿义务,一般这种情况发生,首先是要跟社保局打电话报案,然后告知用工和用人单位,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两个公司都有责任共同承担。

二、建筑农民工如何就劳务纠纷维权?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三、建筑农民工在维权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不能及时地维权,往往因为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而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60天,因为很多民工不知道这一时间,超过了60天后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就会以超过申诉时效为由进行驳回。

2、很多民工不知道他去哪些部门要求保护自己的权益,按照现在法律的规定,民工的权益遭到侵害,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很多民工不知道这些部门的职责,而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反,部分民工采取一些极端的、违法的行为,不但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维护,反而走上犯罪道路,或者造成自伤自残。

3、个别劳动部门不能尽职尽责,导致民工对其失去信任,或者因为时间过长,而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是农民工被派遣到建筑工地,其和劳务公司建立的就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农民工自发到工地干活的,则应该是和工地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建筑农民工属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中的哪一种,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不管哪种情况,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伤害后,都可以按照劳动法相关条款进行维权。

·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各行各业的工人们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肯定非常关心的也是合同当中的一些主体条款。因此有一部分的劳动者在和公司签订用人合同之前,自己会先行的了解一下。就比如说有一部分的机电修理厂的工人,其实就非常的关心,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


·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一、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


·中间投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吗
      生产经营需要投入,但是有一种叫做中间投入,相信您对于中间投入的概念较为陌生。中间投入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涉及的面也广,其中包含的一项就是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那么,这个费用是否包括对外支付的工资福利费呢?接下来,我们将就关于中间投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吗的问题和您进行讨论。 一、什么是中...


·南京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南京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六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六级伤残评定标准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 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 六级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


·一、无固定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无固定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接触到工程质量问题,就是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在选择楼盘时,会考虑各楼盘的工程质量。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是什么,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 、材料 、机械、方法和环境。 各要素具体指什么,有何种作用,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是什么,影响工程质量的五...


·工程质保书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保书期限是多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会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份工程质保书,将工程保修期限、保修范围、施工方保修责任写清楚。工程保修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是从工程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一点也会体现在质保书中。那么工程质保书期限是多久?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生活中,如果某个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当事人往往都是无法协商解决的,这个时候,就只能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来进行判决,那你知道工程质量官司该如何打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规足:“谁主张,谁举证”。如...


·工厂土地使用权费是多少?
      土地使用费是指土地的使用者要想土地的所有者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而缴纳的费用,一般是外商或者是中外合资商要向政府缴纳的基金,那么工厂土地使用权费是多少?一般土地使用费要根据当地的房地产价格来计算的相关数字。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