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保密信息规定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保密信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保守公司秘密,又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原则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和组织本公司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公司对旗下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五条公司应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保密意识,确保公司涉及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公司应做好员工离职时的涉密文件、资料交接工作。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均负有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信息和相关业务资料的保密义务。

第三章办公场所电子门禁管理

第八条为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公司,公司实施办公场所电子门禁管理。

第九条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应对外实施全封闭式、独立管理。部门内不同业务办公场所应相互独立。

第十条业务办公场所授权管理采用电子门禁卡方式。独立门禁各业务室可独立设置单独门禁,用来保证各业务室独立、安全。

第四章电话录音系统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安装固定电话录音监听系统,对部内电话进行实时录音。

第十二条公司安排专人管理电话录音系统。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泄露 电话录音记录。

第十三条公司合规或风控负责人办理稽核工作时可使用电话录音监听系统,调用录音资料。

第五章录像监控系统管理

第十四条为确保公司安全和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取证能力,公司在办公区域内应安装录像监控系统,安装录像头,对办公场所内动态 进行视频监视。

第十五条录像监控系统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 机构或者个人泄露录像监控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办理稽核工作时可使用录像监控系统,调用录像监控记录。

第六章业务资料的保密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旗下管理的私募投资基

金的投资信息、基金合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资料、投资者购买基金 产品的单据等相关资料。业务资料保密管理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岗 位对各自接触的业务资料保密性负责。公司业务资料未经批准不得随 意对外提供,如需对外提供,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十八条公司各业务岗位应妥善处理业务资料。不得擅自向外

透露业务资料信息;不得以复印、拍照、扫描、下载、拷贝、抄录等 任何方式将业务资料用在业务之外;非工作需要,不得将业务资料带 出办公室;存有业务资料的电脑需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做 到电脑离开本人视线时退出业务系统或文件。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资料如需在会议、培训班等较多人参与的活

动中散发,应在资料上标明“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或“内部资料, 对外保密”等字样,并要求领取人妥善保管,不得扩散。

第二十条公司对旗下基金产品的相关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除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应予披露的信息外。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应严格保密公司旗下基金产品信息,不得

向外泄露及谈论的产品投资组合情况,不得将产品的财务报表和交易 的有关报表外传。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须在入职时签署《未公开信息保密承诺书》 (附件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公司依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进行编制、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公司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保密信息全部内容,我们看到,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公司保密工作要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保密,又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的方针坚持保密原则。一般是公司总经理负责和组织本公司的保密工作;另外,公司对旗下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信息和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强制缴纳五险一金,企业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但未给本人参保就由各保险经办部门进行查处;如果单位未进行社会保险等级就由劳动监察部门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2008.1.1后的工龄适用于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在2008.1.1后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在2008.1.1前建立的,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公司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公司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公司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主要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为谋取不...


·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的公司出资额如何分割?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是? 在我国公司是一个经常可以看到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对于公司的一些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公司法中对于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的规定等,那么,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和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是?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分公司不能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不能签署合同吗?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一、基金公司备案条件 1、具有一家投资类/基金类公司 2、AMAC资格证(1名法人、2名高管) 3、具有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4、高管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提供法律意见书 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基本流程 1、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


·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么?
      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么?随着国家新公司法的公布实施,对新公司的设立条件要求更加简单、程序也更加方便,因此,近两年许多新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但有些公司由于设立人不符合政策制度规定,而业务开展又迫在眉睫,因此,发起人请求自己的亲朋好友挂名担任法人代表,那么,公司...


·新公司法两人以上的股东是怎么规定
      新公司法两人以上的股东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境内目前也有个别的公司是属于独资公司的,如果是独资公司的话,公司的股东肯定就是一个人。不过基本上两个人以上的股东的公司还是比较多的,也就是所谓的合伙企业。我国新公司法对于两人以上的股东的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