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关于债权债务的判决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关于债权债务的判决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关于债权债务的判决原则
1、债权人接受第三人承担债务承诺,应视为债务加入
第三人向债权人表明偿还股权转让款债务加入的意思后,即使债权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仍应认定为债务加入成立。
2、并存的债务承担与附条件免责债务承担,如何区分
第三人承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加入债务承担,当该条件成就时,债权人可要求原债务人和该第三人共同偿还债务。
3、第三人出具还款保证,应视为并存的保证债务承担
债务人与第三人为债权人另行提供担保并为债权人接受,除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相反意思表示外,保证责任不免除。
4、约定以抵押物置换保证,未经债权人同意不能免责
无证据证明债权人同意以相关抵押物置换保证担保,保证人仅以债务人的单方置换承诺主张免责的,应不予支持。
5、免责式债务承担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发生债务移转
第三人向债权人出具承诺由其代偿债务,除非债权人明确表示,否则不应视为免责式债务承担,不发生债务移转。
6、第三人代为履行以债务人和债权人明确约定为前提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应以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为前提,在无约定情况下,不应认定第三人代为履行。
7、当事人未签章的政府协调会纪要,非民事合同性质
政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和召集相关当事人参与会议,由此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不应视为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8、债务人注销后,案外人承接债务,不免除保证责任
债务人注销后,案外人承接该债务行为,不构成债务转让,其性质属于债务加入,保证人不能因此免除保证责任。
9、经债权人同意的“代替履行”,并非就是债务转移
债权人与债务人虽书面同意第三人代替清偿,但在债的变更及履行中, “代替”相对于债务转移并不具有充分性。
10、第三人通过协议及其他行为加入债务,应认定有效
——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协议,愿意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并通过一系列民事行为相互印证,应认定第三人加入债务。
11、以起诉方式要求债务加入人担责,应视为接受加入
方当事人以构成债务承担为由诉请第三人承担合同相对方债务的行为,表明其对债务承担的意思表示予以接受。
12、第三人加入债务时原债务人责任免除应有明确约定
在并存债务加入的情形下,如无特别约定,推定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对债务负连带责任,原债务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13、债务加入承诺,自作出时生效,无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加入的承诺无须征得债权人同意,自承诺书出具之时起,承诺人即因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而成为债务人之一。
14、并存式债务承担人,享有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原债务是否已过时效应推定其应知,故其加入债务承担表明其已放弃了原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
15、名为债务转让实为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情形的认定
合同中虽有“债务转让”字样,但并未变更原合同债权债务关系主体,应按条款实质认定为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
16、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承担债务,无需通知原债务人
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部分承担债务的,无需通知原债务人,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17、如无明确约定,保证加入不能推定放弃另一项担保
——在保证加入情形,不能仅以主合同对一项担保债权进一步约定,推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系对另一项担保债权的放弃。
18、免责式与并存式债务承担,应根据合同约定来区分
在当事人明确约定或表示,或可确切推知原债务人退出原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方可认定成立免责性的债务承担。
19、担保人不能以第三人债务加入未经其同意主张免责
第三人自愿加入主债务承担成为共同债务人并不导致担保责任免除,担保人对未减轻部分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0、三方协议约定等额冲抵连环债务,应认定债务转移
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直接付款以等额冲抵各方连环债务的,应认定成立债务转移关系。
通过上文,可以看出,我国的法院针对债务债权纠纷进行判决时,是需要依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并依据该种案件类型所遵循 的原则进行判决的。目前,高院针对债务债权的纠纷总结了比较重要的二十条判决原则,您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进高院官网进行查询。


·银行并购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银行并购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并购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银行并购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并购贷款定义 并购贷款,是指银行向并购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其中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1、...


·债权债务消除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消除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在社会市场经济之中广泛存在的一种关系,人们通过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类获取利润。但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永久存在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消除。什么是债权债务消除呢?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债权债务消除的原因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债权债...


·离婚后夫妻债务怎么还?
      离婚后夫妻债务怎么还?一方债务一方承担,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权人是不能请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只能执行债务个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法律中规定,夫妻债务一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夫妻共同债务,一类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社会实践...


·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每个公司都需要有一个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承担公司很多业务决策还有相应的责任。有时候由于一些原因公司法人会产生变更,那么变更后许多责任落在新法人身上还是旧法人身上就成了一个问题,比如说债务问题,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关于公司债...


·刑法立功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立功条款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
      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 在人们眼中,律师就是靠着打官司挣钱的。但是很多人对律师存在误区,诉讼是不是必须请律师呢?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 《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民事诉讼必须有律师,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是...


·大学期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大学期间欠钱不还怎么办?在大学生期间,对于欠钱不还的,也可以先协商处理,要求债务人还款;协商不成的话,确定对方确实故意不还的,尽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欠条、转款记录、有关借钱的信息往来等,准备好民事起诉书,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小学生之间写的欠条是否具有...


·假手续贷款找期还款算诈骗吗
      用不当的手续骗到贷款,每月正常还款,不认定为犯罪,如果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涉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


·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属于发现请求行为,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