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那如果企业招聘面试通过之后我们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呢?

企业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
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于档案建立。
5、银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让员工手抄一遍银行卡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再次复印时,可能因为复印件墨粉的问题导致银行卡号码看不清。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这个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财务、安保、物品管理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不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员,因为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和书写无犯罪记录声明。
7、入职前声明:主要声明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和商业机密,不将原单位或第三方商业机密带入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等。
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间谍。
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材料,建议写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写时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健康的身体条件是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一入职就各种病假、产假甚至猝死等。
10、岗位责任告知书:主要用于后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评估和避免因工作内容、职责不清导致的劳动纠纷。
11、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数较少,主要用于公积金贷款等,但是关键时刻,特别是寄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讯地址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搬家未告知单位)时就很有用。
12、担保人文件:和无犯罪记录声明配套使用,或者一些涉及到财务的岗位须要提供,之前我们有客户的员工,挪用公款后联系不上员工,即使报警,处理起来也费时费力,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小时,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13、其他:如员工原单位继续给员工购买社保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社保是强制的,不要幻想员工自己写书面的放弃材料有用,但是社保政策规定社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有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单位就不需要购买)。
强调:所有欠缺的材料,务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员工,即使口头通知,事后也要补书面通知!
企业入职资料对我们新入职的员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资料不仅是对我们的资料的核实,而且企业办理许多相关的证件都需要使用这些证件,所以入职需要哪些材料这样的问题是需要我们去重视的。企业入职后也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做的事情,都需要我们去重视。


·酒驾交警做完笔录多久拘留?
      酒驾交警做完笔录多久拘留?当酒驾被查到以后,交警会测试酒精含量是否达到拘留标准,如果达到就会给当事人带到派出所等地先去醒酒,酒醒之后对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做个笔录,等审批拘留结果正式下来之后,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处理结果签字画押,然后就是给当事人带到看守所,进去之前个人的所有物品都会被...


·一、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什么?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通常情况下都是由机动车辆这一方负主要的责任,当然具体的情形的话,还需要依据当时的路况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如果行人他确实存在着重大的过错的话,那么他也需要负担一定的责任,可能双方要承担同等责任。我国现行的交...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由受让人来交纳实缴资本,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房地产的办理中心,备案之前就需要先缴纳费用,该费用之中并不包含税额,只有在备案之后才需要纳税。 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责任认定书,不仅有可能会让责任方承担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责任认定书,不仅有可能会让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比如驾驶证扣分、民事赔偿,严重的还可能接受刑事处罚。在现实生活中,以上三种处罚都有可能发生。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会被扣分吗?扣分的依据具体是什么呢?律师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扣分 交通事...


·车辆追尾的责任要怎么认定
      车辆追尾的责任要怎么认定 一、车辆追尾的责任要怎么认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上述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楚车辆在事发时车身是否己并入线内以及其车辆是否有强...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逐渐成为了人们用来代步的交通工具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逐渐成为了人们用来代步的交通工具,偶尔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在所难免的。然而,全国各个地区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各有不同,但也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致是怎样的呢?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校车的出现,为上学的小朋友们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现在在各大城市我们几乎都可以见到校车的身影,穿梭于接送小朋友的各大街道上。但是有关校园超载的情况我们也听说过,而且引发的一系列严重的交通事故,往往令受害者家属不可承受。对于校园超载,国家是有惩罚的。以下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车辆越来越多,对于交通的需求越来越大,道路愈加拥挤,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交通事故愈加频发。这就需要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用以应对突发事件,下面为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详细请阅读下文。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怎么办?受害人如何索赔?
      近些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大增加,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交通事故的疑惑越来越多,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怎么办”这一类的问题依然困惑着众人。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会导致法院在交通事故诉讼、判决中缺乏证据,造成受害人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的索赔。下面,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