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务员借调工资福利如何规定?

借调其实不难,因为借调属于临时帮助工作,人事关系不动还正在原来单位,要区分借调与调动的关系。相信借调人员普遍最关心的问题肯定是公务员借调工资福利如何规定的,直接有关金钱利益上的疑问应该越早弄清楚越好,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一、公务员借调工资福利如何规定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在原则上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情况特殊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认可,并保证借调人员正常待遇的落实。2、双方单位负责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借出单位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3、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公务员借调好办吗?有什么程序?1、如果要跨地区调动,就必须办理公务员转任的手续。比较负责,难度很大。 第一,你需要找到一个肯接收你的单位,且这个单位编制和职位有空缺。而现单位肯放人。 第二,新单位进行商调,现单位复函同意调出。 第三,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转任审批表上面,需要你现单位、县人事局、县组织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市人事局)盖章同意。还需要新单位、新单位所在的市人事局和组织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第四,办理调动手续即可。 需要牵涉到几个部门,跨区域的转任难度很大。 2、如果仅仅是借调的话呢,其实不用很复杂。因为借调就是你的所有的工资关系、组织关系都保留在原单位,但是不在原单位干活。如1、如果要跨地区调动,就必须办理公务员转任的手续。比较负责,难度很大。 首先,你需要找到一个肯接收你的单位,且这个单位编制和职位有空缺。而现单位肯放人。 其次,新单位进行商调,现单位复函同意调出。 第三,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转任审批表上面,需要你现单位、县人事局、县组织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市人事局)盖章同意。还需要新单位、新单位所在的市人事局和组织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第四,办理调动手续即可。 需要牵涉到几个部门,跨区域的转任难度很大。我们在此也提醒一下您,现在很多单位都出现违规借调人员的现象,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应该与所在单位反抗,而且碰到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看下自己是否符合借调要求,不要让自己盲目的被调去别的单位工作。


·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现如今不管办理的是什么事情其实都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的,并且在办事的过程中,还会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报 1、单位申报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


·过年凳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过年凳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一、过年登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是工作原因导致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一,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先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书下来后再申请伤残鉴定。 二、申报工伤应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原因、受伤经过、救治情况、伤者意见、单位意见及公章等); ...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现在对于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买了房子之后就会面临着请装饰公司装修房子的问题,那么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一般是要全方面的进行验收,而且还包括家具还有各种卫生器具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装饰装修工...


·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在市场经济生活中,有很多人在跳槽,也有不少人被解聘。对于那些跳槽人群,一般会向用人单位提交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表明自己自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任何经济补偿。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书写的,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不受理。 一、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


·关于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
      在社会生活当中非法集资有的时候经常以公司的形式面向社会,像我国一些不特定的人数非法筹纳资金。因此实际上检察院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发现从表面上来看涉及非法集资的人数是非常多的,因为非法集资案件被查出以后,肯定整个公司的人都会受到牵连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非法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现在不管是国家还是公民都十分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为了加强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从总的方面以及建筑施工相关活动等对于施工作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建筑施工时必须严格遵照条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条例的具体内容。 一、工...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施工方一般还会与建设方签订一份质量保修协议,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负责维修。实践中有许多因工程质量保修所引起的纠纷,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


·员工经过各种竞争在应聘者中用自己的才能赢得了最后
      员工经过各种竞争在应聘者中用自己的才能赢得了最后的职位并且经过合同的签订之后就可以正式入职了,但是有的员工因为在合同中看到了关于日期的约定后发现自己实际还处于试用期,其实正式入职是在试用期结束之后才开始计算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正式入职日期是否包括试用期?“合约签订后”有约定...


·试用期员工不愿意主动离职是否合法?
      试用期员工不愿意主动离职是否合法?试用期员工不愿意主动离职是合法的,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