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父亲多次遗弃需要判刑吗

遗弃的行为是可耻的,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却又不少遗弃的事件发生,父亲多次遗弃孩子的情形不在少数。遗弃孩子说到底就是对孩子不负责,缺少最基本的责任和良心,同时也在对孩子进行无形的伤害,让孩子的童年饱受心里阴影的折磨。遗弃行为是犯罪的,法律也是不允许,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法律是如何规定遗弃行为的。
一、父亲多次遗弃要判刑吗
现实中的遗弃行为要是同时满足上述内容的话,则一般是以遗弃罪定罪处罚的。此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此可见,遗弃罪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具体判刑多少,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但是最高是五年有期徒刑。
二、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现实生活中,发生父亲多次遗弃的不在少数,遗弃的原因还多,有的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遗弃女孩,有的是因为孩子重病遗弃的。但是无论什么原因,作为父亲作为家长都要对孩子当前和未来负责,这是做父亲的责任和义务。物质生活虽然不能最好,但是精神上的一定是可能给予孩子的。


·怎么判定故意杀人罪
      我们经常在意识上去区分我们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在这一方面,法律对于杀人行为,也划分为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些罪行各有定义,需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分,需要我们加以分辨。一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及相关法规故意杀人,是指故...


·民事打架派出所调解不成多久拘留
      民事打架派出所调解不成多久拘留1、双方打架派出所如果调解不成,不是必须拘留,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作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理决定。2、如果派出所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对方为被告,而不能以派出所为被告。派出所是以...


·我国对于故意伤害罪要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犯罪,诱发故意伤害的原因比较多。也有可能双方就仅仅是因为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在纠纷的过程当中,其中一方情绪激动的话就很容易给对方造成意外伤害,构成意外伤害以后,相信原告和被告方都比较关心我国对于故意伤害罪要判多久?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在我国刑法当中有所规定。 ...


·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有一些关键性的,甚至细小的证据,就能够从根本上影响案件的整体走向。因此不排除我国公检法机关当中的某些工作人员或者涉案本身的当事人,会存在收集证据的过程当中,证据的获得是非法的。这一点在我国刑诉法当中也专门作出了约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


·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一、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行政拘留是否关押当事人?
      行政拘留是否关押当事人?行政拘留是公安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种类,行政拘留后违法人就会被送到行政拘留所,行政拘留所不同于看守所和监狱,一般来讲是不会被虐待的,同时也会给违法人看书看报的机会(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看电视),管理比看守所和监狱好的多,行政拘留决定只要下达后,是不会失...


·如何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
      如何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刑事案件中,言词证据的使用是比较广泛的,由于言词证据主要是由与案件有关系的人作出的,因此其证明力可能要薄弱一点。那么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是法官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认证的重点和难点。言词证据通过人的陈述内...


·职务侵占数额较大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中对职务侵占罪做出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失怎么判决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失怎么判决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


·犯罪之后怎么争取从轻判罚
      涉嫌犯罪后,行为人该做的不是怨天尤人,更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而是应当努力悔罪,争取从宽量刑,有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么,犯罪之后怎么争取从轻判罚,早日回归社会呢?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之后怎么争取从轻判罚 1、尽快自首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


·醉酒驾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并且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但是
      醉酒驾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并且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但是近年来,醉驾的行为还是时常出现,还有很多人无视法律,甚至是轻视自己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国家才会不断地对醉驾标准进行完善。下面,我们来谈谈苏州醉驾标准2018的问题。 一、苏州醉驾新标准有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