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

在不同的地区,由于消费水平不一样,就会导致在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上面标准不太相同。但其实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还需要参考子女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等等,因此针对不同的家庭计算出来的抚养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告诉您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
一、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变更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外,同时还需要确定抚养费数额。此时需要参考的因素比较多,因此若问到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这就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了,毕竟家庭情况的不同,就会导致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不一样。


·一般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婚姻并不是绝对忠实的,可能因为夫妻感情不好或者说一方在外地,这种时候就容易出现出轨的情况,如果出轨的话自然会夫妻双方的感情就完全破裂了,这对另一方来说是不公平的,这时候如果离婚的话财产的分配是不相同的,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配这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那其实出轨一方会少分一定的财产,严重...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条件】 根据婚姻法28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 1、 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作为被抚养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若成年,当然就不存在让人抚养的问题了。 这里的未成年人应当理解为本人无生...


·妇女怀孕期间能否羁押?
      正常情况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若是怀孕的人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谁敢保证采取取保候审时她不会再犯,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所犯罪行的性质。1、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2...


·哪些个人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个人如果需要进行投资,要看实际投资用的钱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原则上,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投资的所得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那实践中究竟哪些个人投资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个人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要分割吗?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要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


·新婚姻法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


·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执行了很久的政策,主要的目的就是控制我国的过度增长的人口,从实践的结果来看有效的控制了人口,保障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如果出现超生的情况就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处罚,那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体视相关的情况而定...


·一、子女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子女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执行申请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以上是必备的。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


·起诉离婚探视权范文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孩子往往由女方抚养,男方要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作为男方,可以享受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女方拒绝男方看孩子,商量不成的话,男方可以发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起诉离婚探视权范文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范文是什么样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