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错判后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吗?

判刑后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吗,这个问题在日常的生活中遇见的比较少,因此很少会有人关注这个问题。但出现的几率小,并不带表完全不会发生,所以在事情还未发生的时候,先要多多的了解一些相关知识,这样虽然不一定用得上,但多知晓一些,肯定是没有错的。

那到底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呢,其实这就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赔偿法》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里面的赔偿条件以及不赔偿条件都写得清清楚楚,我们也希望,如果您不幸遇到这样的不公正事件时,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五险一金,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对于五险一金,相信您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究竟是多少,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特别是对刚刚上班的新同事来说。今天,我们就跟您介绍一下东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相关内容,帮助您了解自己五险一金的缴费情况。 一、医疗保险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


·法院根据什么来判定抚养权
      法院根据什么来判定抚养权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纠纷,往往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决定由谁来抚养孩子。法院会参考的因素如下:1、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


·一、妻子和情人私奔算重婚罪吗?
      一、妻子和情人私奔算重婚罪吗?妻子和情人私奔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


·申请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自动离婚需要哪些材料?申请自动离婚需要材料的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等,我国目前的离婚方式之中并没有涉及到自动离婚的规定,故此不管是丈夫服役、妻子出轨,或者是双方已经分居生活了很长的时间,只要双方不提出离婚请求,就不会自动离婚。二、如何办理离婚(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不仅对离婚问题...


·2023年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对于年轻人而言,结婚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留下美好的
      对于年轻人而言,结婚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留下美好的回忆,很多人都提前很久做准备工作。可是不少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头雾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的确,结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那么新人结婚要哪些准备工作?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有关知识。 一、新人结婚要哪些准备工作? 1、婚礼...


·父母请求分割去世子女财产可以吗?
      父母请求分割去世子女财产可以吗?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她父母对她的个人财产有继承权。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她父母对她的个人财产有继承权。配偶、子女、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故她父母可要求分割女儿个...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孩子一般会判决给有抚养能力,并且能够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发给付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能够独立生活为止;但是,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积极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分给子女有效吗
      在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中或法院调解离婚的民事调解书中存在的双方达成合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他人的条款。实践大多是将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分割给子女,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较多。其实如果离婚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那么离婚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处理...


·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
      婚姻对于人们来说是神圣而庄严的,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组建家庭的原因和各自的生活背景各不相同,离婚也是十分常见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其中的诉讼离婚虽然可以获得划分财产与其他事项的权威判决,但是成本显然比较高。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的相关资料...


·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众所周知,合法的婚姻是需要依据法定程序,到专门的婚姻登记局登记结婚,拿到结婚证才算合法婚姻。其中有一些情况有可能会造成婚姻无效,婚姻无效针对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需要到法定机构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才能正式接触婚姻关系,那么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