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消除相关的知识都是怎样的?在此我们将会为您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
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已经履行的部分不需要恢复原状。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问题,首先承认合同的解除向将来发生效力即对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其次,承认合同的解除可以产生溯及既往的效果,即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见,《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将合同解除的效力分为两块:前者无溯及力,后者有溯及力,并相应产生不同的财产处理后果。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的最正常的最常见的原因。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法律上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权利与权利的混同;义务与义务的混同;权利与义务的混同。这里所说的混同仅为狭义上的混同,即权利与义务的混同。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例如,因债务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者债权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特定承受,指因债权让与或债务承 担而承受权利义务。例如,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发生混同。债务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并且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但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不消灭。例如,在债权出质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票据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时,债也不当然消灭。无溯及力的合同解除,是就合同中尚未履行部分而言的,指合同解除向将来发生效力,即提前终止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的效力。如果双方均未履行合同,合同终止履行自然不发生问题;如果一方尚未履行而另一方已经履行,则已履行的部分发生溯及力,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解除后无溯及力的合同,通常是继续性合同,即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完成,而不是一时或者一次完成的合同。综上所述,债权债务关系消除有溯及力的合同解除,解除债券债务的关系我们得适当处理好,还有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要求赔偿损失当个人利益出现损害时要及时补救才行,但是我们也不能去故意损害他人利益这是有损道德的事情。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 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界定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将会导致债权人即使胜了官司,也将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不良后果。因此,债权人要谨慎预防。在预防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对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方法有哪些呢?在向债务人追债时,如果发现债务人同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债务人恶...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说到债权债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具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其实在我国的民法中,对于债权债务都做了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债权便是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的他人做一些行为的权利,而对于特定的他人来说这边是债务,那么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呢? 一、分公司...


·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您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讨债的方式,要使自
      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您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讨债的方式,要使自己的讨债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具备法定的条件,这样才能确保您在讨回债务的同时,不会触犯法律或者是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合法讨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法讨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人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生活中却常常出现债务人赖帐的情况。因此,如何顺利讨债就成了债权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即需要知道讨债的方法。那在实践中,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呢,换句话说,债权人讨债的途径都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


·申请贷款应该如何选择贷款时间
      贷款的时间一般是指申请人在具备了贷款的资格之后,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向银行贷款的时间,也就是贷款的期限。那对于申请人来讲,应该如何选择贷款时间呢?请跟随率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如何选择贷款时间 如何选择贷款额度和时间才是最适合的,这完全是每个购房者根据自...


·民事诉讼法中协议管辖的条款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协议管辖的条款有哪些 一、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一、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是指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偿还义务的债务,与配偶无关,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 (一)婚前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是指截止领取结婚证之时,一方在之前所举之债,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婚前债务...


·小额贷款被骗了怎么办
      贷款被骗了的话,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处理。且注意要赶紧收集相关证据,像合同、收据、借条、联系方式、聊天记录、照片、地址等等,越详细越好。在公安报案的时候还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其他人也因为同一贷款被骗而报案,这样可以联合起来进行追讨。若只是自己一个人报案,被骗金额也不大的话...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行为。夫妻个人债务有以下几类:(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


·在我国融资协议借贷是什么?
      在我国有关融资协议借贷有着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其不但约束贷款人的行为,同时也是保障被借贷人个人或者企业利益。以下就会涉及到本案的法律知识要点,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的知识点,同时我们也希望您可以耐心阅读。 一、在我国融资协议借贷是什么 融资协议贷款就是融资双方设立、变更、终止资金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