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我国针对违反计划生育制度,多生超生的人进行征收的一种费用,目的是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速度,并且平衡社会资源的分配。违反计划生育的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拒不缴纳的,计生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

一、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对于逾期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如果有经济能力交纳而拒不履行,并且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判决,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征收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强制征收是有法律规定的,主要依据的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义务人,如果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卫生部门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少生优生,切不可为了生个儿子啊,一连生几胎。



·一、第三者是重婚罪受害者可以起诉对方吗?
      一、第三者是重婚罪受害者可以起诉对方吗? 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能够告。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第三者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二、重婚罪如...


·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相关程序是什么?
      所谓财产保全,是一种正当保护自己财产的法律途径。通常会在自己的财产遭受到威胁的时候而实施的一种保护措施。而所谓的威胁一般指公司破产偿还清算时,经营双方产生利益纠纷时,夫妻双方离婚后分财产时。那么,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申请 诉前...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婚内出轨行为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上的,都会严重伤害双方婚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一旦造成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需要当事人遵守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若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行为等过错,是否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我们为您收集了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比例相关介绍 一、过错方离婚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年
      在当今社会,因各种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其中您比较关注的一个是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另一个则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抚养孩子成长是作为父母应尽的责任,并不会因为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有任何的影响。今天我们来解答一下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年这个问题。 1、关...


·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重婚罪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误判怎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误判的具体赔偿是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话,应当赔偿的费用,包括死亡的赔偿金,还有就是丧葬费用,而具体的计算的标准依据的话,是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的年工资的20倍比例来进行一个计算。国家赔偿当代社会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


·夫妻共同财产可否保全
      离婚时,一方当事人为了自己多分财产或者使对方少分财产,可能会实施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这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重大威胁。为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否保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否保全 离婚诉讼是解除...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要怎样处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


·离婚后应给付子女抚养费多少年未成年的
      离婚后应给付子女抚养费多少年未成年的,给付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即给付至十六周岁。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如果夫妻遗弃可以离婚吗?
      我们都知道,遗弃家庭成员是犯了遗弃罪的,那么也一条对于夫妻之间是不是也是适用的呢,一方因遗弃家庭成员而离婚的事件是有的,那么,在法律的定义上,夫妻遗弃可以离婚吗?我们整理了遗弃和婚姻法的一些情况,望周知。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遗弃是指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原因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