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加班安排吗

法律中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虽然这种情况下,会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加班工资,但也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情愿加班的。那实践中,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加班安排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加班安排吗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二、劳动者自愿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以上标准工时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其加班工资的支付有着明确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以上规定表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即使单位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但此时法律同时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加班安排。不过我们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也是不能拒绝加班要求。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单位拖欠工资的该怎么维权
      职工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创造了经济效益,而作为单位也应当按照之前约定的工资数额,及时、足额的发放工资。但现在却经常出现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职工应该怎么维权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拖欠工资的该怎么维权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们正式任职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同样的在办理离职前需要也收到或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也就是说不论解除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提出,都需要用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 ...


·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
      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 一、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工伤鉴定书多久之后可以拿到
      生活中我们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来保护自己的。比如说关于工伤鉴定的一些相关法律知识,这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那么当我们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一定要去医院做相关鉴定。那么工伤鉴定书多久之后可以拿到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一个简要说明。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


·通常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
      劳动关系的建立说明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劳动关系也会随着雇佣的变化而变化。劳动者换工作,需要转移劳动关系,并且与新的企业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也涉及到很多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重点给您说说怎么转移。 一、通常劳...


·加班工资规范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规范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


·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
      我们都知道,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但是续签多久,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有人问我们,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这个问题,我们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的续签时间做出强制性规定...


·企业如何分给员工股份
      将公司的股份给公司内部员工的方式有二:一是通过购买,即员工出资购买公司股份,记入公司的股权登记。二是通过奖励方式,员工不出资或少出资取得公司股份,以上两种方式都要通过变更公司股权登记获得股权转移的合法定位。《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


·加班工资没付找哪个部门投诉
      加班工资没付找哪个部门投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责任有哪些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


·谁来承担工伤认定举证是否属于工伤
      谁来承担工伤认定举证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