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流程是怎样的?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展开并购重组的情况非常普遍。对于并购方而言,选择一个有发展潜力的目标企业至关重要,这直接影响到企业并购后的经营效果。企业在选择目标企业的时候,要掌握一定原则和技巧,并且按照程序进行。那么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流程是怎样的?
1、目标企业的搜寻与识别基于并购战略中所提出的要求制定并购目标企业的搜寻标准,编制并购目标搜寻计划书,可选择的基本指标有行业、规模和必要的财务指标,还可包括地理位置的限制等。而后按照标准,通过特定的渠道搜集符合标准的目标企业。2、目标企业的初步调查并购方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识别出一批“候选”目标企业(一般不超过五个),为了进一步的评判与筛选,应搜集每个目标相关生产经营、行业等各方面的信息,并依据这些信息对这些目标企业进行评价和对比。收集的信息应至少包括目标企业区位环境因素、产业环境信息、经营能力信息、财务信息、股权因素、经营管理层信息等。3、可行性分析目标企业的选择标准应该立足于企业战略性资源、知识的互补与兼容。互补体现在企业现有的核心能力通过并购得以补充与强化;兼容体现在并购双方拥有的资源、知识通过并购得以融合、强化与扩张。4、目标企业确定深入评估公司能力(有必要再进行专项调研),按照事先确定的目标企业评级标准,通过层层筛选、评价以及进行潜在协同效应(经济协同、管理协同、财务协同等)分析,并最终确定目标企业。
二、并购目标企业的选择原则与技巧有哪些?
1、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要确保并购协同效应的最大化并购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效应,没有了协同效应,并购的价值创造就无从谈起,那些与并购方企业没有协同效应的目标企业不是理想的并购目标对象,而且我们在选择目标企业时要确保目标对象企业与并购方企业产生最大化的协同效应,一般重要的协同之处包括财务协同、成本协同、市场协同、品牌协同等等方面。2、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要符合企业的最高战略我曾经在我的并购课堂上无数次的强调过,并购不是战略,并购只是一个为更好的实现企业战略的战术工具,并购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企业的最高战略开展,并购的目标企业的选择也不例外,站在并购方企业战略的高度来审核目标对象,就可以从根本上保证目标企业的战略匹配。3、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要确保并购以后的整合顺利开展有很多的并购方企业都反映并购失败是因为并购的整合失利,其实并购整合的顺不顺利应该从一开始的并购目标企业选择上就切实抓起来,不能等到并购协议签过以后才筹划整合阶段的工作,这就已经晚了,在选择并购目标企业时就要想到一个大致的针对目标企业的整合策略,如果一个企业很容易并购,但是却不容易被消化整合,那这个企业就不是合适的并购目标企业。目标企业到底能不能在并购后被同化整合,有几个方面需要重点考察: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管团队,还有就是对方企业的文化理念是不是与并购方企业相近或相容,有时还要看对方企业的市场客户、战略伙伴的态度。由此可见,在企业并购操作中,选择目标企业是决定并购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并购方应当对目标企业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目标后就进行可行性分析,从双方战略匹配和文化匹配的层面入手,经过充分论证,最终确定目标企业。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变更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不得擅自变更,否则是触犯了法律,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您很有必要地了解清楚公司变更登记规定。在这里,就让我们为您讲解公司变更登记规定的程序这一常识性法律问题。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


·法律上合同到期不续约用赔偿公司吗
       劳动者是社会运转的支撑,每一个国家对于劳动者的相关法律有着很多,特别是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在我国对于劳动者的相关法律都有在逐步完善。有些员工对于合同法不是很熟悉,以至于在签订合同,续约或者拒签的时候犯了难。这些东西应该提前做好准备,比如像在合同法中,合同到期不续约用赔偿公司吗。...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公司并购涉及到行业和公司性质不同,划分出很多公司并购的种类。有按照行业性质分的,也有按照支付方式分的。那么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都有哪些分法?下面我们结合公司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按行业特征分 1、横向并购 从事同类经营的两个...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入股分公司只写收据是有法律效益的;收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且有对方公司的财务章,基本上已经认定你们交易的事实。入股是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需要签字吗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需要签字吗 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签字顺序,如果劳动者不签字,即视为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向法庭提出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


·公司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
      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分公司签订合同应该盖公章或者合同章,而在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只要签字或者盖章任一都可以,约定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公章作为行政章和合同专用章都是可以的。我国《公司法》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


·分公司可以代总公司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代总公司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而且,只有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才有可能管理好公司。那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公司股东会有权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履行必要的变更手续。 1...


·1亿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1亿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