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员工入职做什么事情?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就是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公司业务的需求决定的,公司一般都是要招聘长久为企业服务的员工,所以为了让员工有归属感就要培养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识和了解。那么,新员工入职做什么,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就会根据员工的特长,应聘的岗位给出相关的要求。

一、新员工入职前一或两天

招聘专员应该及时通知培训部并告知新员工个人相关信息,培训专员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1、 领用好基本办公用品:需办公室配合,及时准备好

内容:水笔、铅笔、笔记本、黑色小夹子、稿纸、文件夹、文件架、订书机、订书针、软盘、橡皮、回形针、计算器、电话、台历。可根据工作职能需要进行配置和调整

目的:一个设想周到、准备充分的工作环境能让新员工有“回家”的亲切感,既能表现出企业的诚意与关怀,又能使新员工放松心情,心存感激,培养员工企业归属感;

2、 做好新员工基本工作物件的发放及工作内容及联系人的确定,内容:

A、做好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公司徽标、工作卡、通讯录的发放准备;人力资源部及办公室

B、拟定新员工的“新的一周”。“新的一周”应包括:新员工在一周内的工作内容、工作次序、工作目标、工作对象、工作接洽人等,并知会部门成员。本部门

C、为新员工准备一位“入职联系人”。管理者须挑选对部门工作了解相对全面、热情、耐心细致的员工作为“入职联系人”。“入职联系人”旨在协助新员工完成“新的一周”中的各项工作,回答新员工的各类咨询。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

目的:加速新员工与公司的相互认知;同时近距离观察新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进一步确认新员工是否为部门合适的人选;同时带领新员工快速进入工作状态。

D、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做好新员工入职引导工作(包括介绍本部门人员、工作相关指导、流程介绍、职务说明及具体工作内容、绩效考核标准),提前告知相关部门员工新进员工情况。与部门其他成员进行沟通。人力资源部

目的:这一行为将为新员工打通人脉,让部门其他成员有“迎新”的思想及工作准备。同时运用团队能力快速处理离职人员的遗留问题,为新成员的到来扫清障碍、免除纷争,让新成员能快速融入团队并积极投入有效地工作中去。工作重新分配与整合,建立或完善新员工的“岗位说明书”。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部门的工作分配问题都会显露出各式各样的不合理或不周到,那么部门人员“辞旧迎新”的时候,是个良好的契机进行工作重新分析与分配。如能与部门其他成员一起,进行部门工作汇总与盘点,并计划新员工的工作范畴的话,部门建设就更上了一个台阶。

二、 新员工入职当天及入职一周内

1、 备好的物品进行发放,及时做好指纹录入工作;人力资源部

2、 有关部门领导抽空进行相关事项的介绍和说明,介绍新员工给同事认识本部门

A、管理者须以部门“组织结构图”形式确定新员工在部门中的位置,及新员工的发展与晋升方向;

B、管理者须将部门内其他成员的工作范畴及职责向新员工列表讲述;

C、管理者须针对“岗位说明书”的内容对新员工进行详细讲解;

D、管理者须让新员工了解部门内各类规章与要求,让新员工能准确无误的行使部门的使命,并在行使使命、完成任务的关键点对管理者做出及时反馈;

E、管理者须针对部门团队精神与工作作风进行宣导,对新员工的穿着、打扮、言谈、礼貌等做出明确要求;

F、管理者须对新员工的时间观念、诚信观念、参与观念、尊重观念等提出明确要求;

G、管理者须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相关接洽人,及与本部门之间的相关业务,及相关接洽部门的工作作风;

H、管理者对新员工的工作安排应逐步升级,适时鼓励;(新员工不能被安排太饱和、太复杂、责任太重大的工作。在新员工较好完成工作时给予及时鼓励。)

I、在这几天内,管理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新员工的个人意见,并对新员工的横向、纵向发展做出规划与指引,明确新员工的发展目标与方向;对新员工在部门内的发展进行规划。

目的:关注并引导新员工,降低新员工的压力,增强新员工信心,逐步实现任命;同时可以减少工作中出现错误的机会,避免损失。针对新员工入职时“找不着北、四处撞墙”的现象,管理者应投入大量的关注、观察与引导,至少在新员工“新的一周”内如此。

一方面及时了解并分析新员工对岗位的适应性,另一方面向新员工传授处事方法与技巧。

3、培训专员介绍公司相关行政事务及基本纪律制度

内容:发送公务EMS,电话、传真、复印机、指纹机的使用,厕所在哪儿,上下班时间、用餐时间的说明、公司专用文件格式的使用、公司的网站)及流程的介绍,可用书面形式也可用面谈形式;人力资源部

4、简单介绍各个部门及告知需认真阅读《员工手册》人力资源部

5、一天工作结束,部门领导和培训专员应及时了解新进员工的工作适应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通过面谈或EMAIL都可以),使员工有归属感;

6、上一项工作建议持续一周。培养员工归属感、消除员工陌生感,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7、之后的3~5天给员工阅读《员工手册》的时间,3~5天后以《员工手册》为蓝本,进行书面测试,考核员工的基本制度掌握情况,同时进行前期工作的反馈;

8、 及时让员工对人力资源部及本部门领导的前期工作进行评价及反馈(员工觉得自己还需要了解什么?);

9、 5天后,可与相关部门领导做新员工各项指标的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或面谈形式都可,调查内容包括新员工个人素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能力等的评价。

新员工健康的入职将花费管理者一定的精力与时间,这个无容置疑;其实与其说这是一种花费,更应当说这是一种铺垫与投资。为了保证优秀员工能得到确定并留在公司,望各部门负责人承担起这一重任,将引导新人的工作做好。新员工就是新力量,这些力量能让你如虎添翼,也能让你虎落平阳;到底结果如何,就得看管理者的用人之道了。

新员工入职做什么,我们认识到新员工入职首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维护自身的权益,其次是通过人力资源的培训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远景,认识公司各个部门的构成和人员组织。最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岗位的要求,自己给自己制定升值目标。

·试用期受伤算不算工伤2023
      试用期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此可见,在...


·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拟定劳动合同时,需要确定合作期限,在期限来临之际,若需要继续合作的,需要进行续签,或者签订新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到期,但尚未续签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尚未续签的影响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我们生而为自然人,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的身份变得多样化。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在不同的环境中担任者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义务。在工程质量方面,只有少部分人能成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其必须掌握较强的专业知识,也承担者保障工程质量的责任。...


·林州保安公司改制后职工劳动合同和企业编制有变化吗?
      在改革开放时候,国家就提出了保安公司民营化的想法,不过由于保安公司最先属于国家各地公安分机关管理,人员杂乱,不好统一改制。零八年的时候国家又规定要管办分离,各地相继进行改制,下面将为您解答林州保安公司改制涉及到的职工劳动合同和企业编制的一些问题。 一、林州保安公司改制后职工劳动合...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申请误工费需要你的收入证明,还有你住院的病历,误工证明等材料。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只是其中的一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项目种类繁多,而且每个计算规则都不相同。正确计算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自受理至结束,要求45天内完成,最多可延长15天。逾期未做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


·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600元,工伤保险待遇当中有一项赔偿是牵扯到月平均工资的,因为工伤的原因所以在治疗期间的原来的工资待遇是不能够停发的,但是绝大多数的工作岗位每个月的工资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工资只能按照平均工资来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需要有员工的详细信息,并写明合同终止的日期加上单位盖章。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时,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同意,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或终止劳...


·工伤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工伤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一、工伤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请求工伤待遇属于社会保险待遇,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有那些?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有那些? 一、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有那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