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

家庭成员之间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作为受害方,可以提出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既然是刑事案件,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就得根据证据做出判决。那么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最好是当地社区居委会通过调查走访后出具的证明,当然,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也能起到辅助作用。
二、遗弃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遗弃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出现的,即应为而不为,致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扶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2、离开被扶养人,使对方无法知悉情况,如行为人为遗弃子女而离家出走;3、供扶助,明知对方需要扶助而视而不见。例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的照料等。值得注意的是,遗弃是行为人的故意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遗弃家庭成员,会给被害人造成身体精神上的痛苦,却仍然实施。至于其主观动机如何,不影响行为的构成。
三、遗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由此可见,家庭成员被遗弃后,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收集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上面,最好通过当地社区办事处提供证明,或者找邻居拿到证人证言。这里要注意,只有遗弃行为非常恶劣,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司法机构才会按照遗弃罪进行审理。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完备就显得非常重要。


·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说到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其实多半都是指协议离婚中的手续吧。只有在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的情况下,夫妻提出离婚申请的,最终才有可能被准予离婚、结束婚姻关系。那具体来说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要是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解除的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无法隔断的,因此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导致孩子日后没有人抚养,生活出现问题。于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要求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同时要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那要是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一、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继子女收养公证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因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变化而产生的,因此,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被...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如何讨要抚养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是没有孩子抚养权的,因为很多家庭中孩子只有一个,也就是只能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但此时没有抚养权却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其不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此时该如何讨要抚养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讨要抚养费 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


·夫妻双方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
      随着我国法律意识的提高,夫妻之前在婚前和婚后都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作为夫妻双方来说为了保证各自的权益和义务,都会到公主处去公证自己的财产,在感情破裂离婚的情况下更是需要公证,那么,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 1、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这个要看具体的严重程度了,轻微的话不会过多的影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台方办理结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台方办理结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


·一、离婚后财产不合理分配我起诉最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财产不合理分配我起诉最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


·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他方式离婚法律是不承认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几年都是不能自动离婚...


·配偶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配偶有精神病能离婚吗当夫妻一方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时通常会感到焦躁不安,有些人会选择共同患难,有些人会选择决然离开。那么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呢?首先明确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几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