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虽说国家赔偿案件在当前诉讼案件中是非常少见的,但是在社会生活中还是有不少的人会遇到需要国家赔偿的事情,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公安部门错误进行拘留或者逮捕而导致的个人利益受损所要求的国家赔偿,每个人都有可能会遇到这些问题,那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相关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
(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八)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九)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第二条 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或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予以审查立案。
第三条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赔偿请求人以邮寄等形式提出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登记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申请的时间自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本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
(四)属于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 赔偿请求人对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是否赔偿的决定不服,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有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是否赔偿的决定书;
(二)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第六条 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被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
(四)属于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五)有赔偿义务机关已经收到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或者相应证据;
(六)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第七条 赔偿请求人对行使侦查、检察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经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仍不服,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有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
(二)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被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是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
(四)属于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五)有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已经收到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或者相应证据;
(六)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赔偿请求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属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还应当同时向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国家赔偿申请书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
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对复议机关或者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不予受理的文书不服,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予以审查立案。
经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错误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必要时也可以交由复议机关或者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即行废止;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国家赔偿事项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陌生的,甚至有许多人就算受到国家的侵害也不知道可以要求侵权赔偿,这和当前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当前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法律依据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遇到相关问题处理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有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或者共同债务的话,则需要同时作出了处理之后,才会允许离婚。而其中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还要确定抚养费。那么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作介绍。
一、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离婚...
·离婚后提损害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离婚后提损害赔偿的时间是多久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
·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
我们知道,离婚夫妻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且不抚养的一方必须定期探视子女。可是,人们对于请律师陪同探视的问题不很清楚。那么,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 ...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
·起诉无效婚姻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无效婚姻的证据有哪些?(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三)...
·新婚姻法情侣抚养权该怎样判定
社会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现在未婚先孕的普遍现象存在的当今社会,国家对于《婚姻法》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在未婚的两人中,孩子是最无辜的,在《新婚姻法》中,那么情侣抚养权该怎样宣判呢。
情侣抚养权该怎么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
·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所谓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
·丈夫出轨不离婚怎么办
丈夫出轨不离婚怎么办
一、丈夫出轨不离婚怎么办
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来说,如果提出离婚而对方也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都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共同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
·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明确的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毕竟此时男女要解除了婚姻关系,日后自然就是分开生活的,而孩子只有一个就要确定实际由哪一方抚养孩子,而另一方又该支付多少的抚养费。对此,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了另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
一、...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一、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不算重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