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会对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做出规定。有时候,双方会商定由一方自行抚养子女,这种情况在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离婚中比较常见。而通常情况下,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和您具体做个讨论。
一、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以财产折抵抚养费,即双方分割共同财产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将自己分得的财产作为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孩子。虽然这些作为抚养费的财产仍要由孩子的监护人管理,表面看来与前一种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相同,但实质却大相径庭。因为抚养费问题已经在离婚协议中与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不再需要另行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综上所述,自行抚养的意思是由离婚夫妻一方抚养子女,一般情况下,对方不用支付抚养费。至于自行抚养抚养费在哪些情况下支付,则要看实际情况。当后期因子女就学、物价上涨等因素,抚养孩子一方不能很好的尽到义务时,就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其实,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没必要在抚养费上面引发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抚养遗赠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抚养遗赠协议?根据法律规定抚养遗赠协议指的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


·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怎么办
      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怎么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本着自愿等原则建立的夫妻关系,但是实际中也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一方或者双方收胁迫而进行登记结婚。但是如果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进行参考。 一、胁迫婚姻指的是什么 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


·一、起诉离婚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吗? 可以。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候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如今很多家庭在出现离婚的时候很难解决财产的纠纷,因此都会起诉离婚,通过法院也就是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婚姻法重有关于离婚财产的详细规定和说明,那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
      配偶失踪了,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尽快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使得失踪人的配偶能够追寻自己的幸福,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离婚挣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挣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


·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此要是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只能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那要是现实中遇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答案就很明了了,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


·结婚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
      结婚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发生婚姻效力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则不应对现存的婚姻作无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对当事人过去行...


·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就共同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作出充分的协商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但有的人却在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那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前应做什么准备
      一、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前应做什么准备? 1、认真审阅案件材料。为保证开庭审理工作的顺利,在开庭前,主审法官首先要认真审阅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从中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然后,对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初步的审查,审查当事人的主张与证据是否相印证,对案件存在的不清事实,...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