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岁为止

孩子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往往家庭并不是那么美满,会由于种种原因使得父母无法同时抚养孩子,这时候父母或者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就需要承担一定孩子的抚养费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那么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岁为止?下面将具体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应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2、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二、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为了保障未成年孩子的正常生活所需,有抚养义务的人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才能让孩子正常健康的成长。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


·离婚的精神损失费赔偿依据是什么?
      离婚的精神损失费赔偿依据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当事人有过错的,比如有重婚、家庭暴力行为的,是需要赔...


·诉讼离婚后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诉讼离婚后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离婚起诉后,法院在第一次不会直接判决,要经过调解过程。除非是不走诉讼程序,直接进行协议离婚,就可以当场生效。诉讼离婚一般需要走调解程序,确认夫妻关系破裂,才会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当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
      当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与其继续徘徊不前,不如从此分道扬镳,重新寻找幸福。如果在婚姻关系过程中已经有了小孩,那么离婚对于小孩来说免不了会有所伤害,因为在小孩的成长过程中,他很容易会缺失原本父母其中一方的爱。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当事人双...


·申请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您可能都听说过,一些申请国家赔偿的事件在网上也传的沸沸扬扬。因为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话,可以要求进行国家赔偿。但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也是标准的,那申请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以支...


·假离婚的法律分析
      常见的假离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了子女的户口而假离婚。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结婚或者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结婚的家庭中往往存在这种现象。按照现有的政策,子女的户口一般随母亲,因此,为了给孩子落城市户口,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孩...


·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
      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其实作为原告都是可以撤诉的,当然此时也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个别较为特殊的案件则就有可能不允许原告撤诉。那通常夫妻在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1、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3、...


·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东权益的分割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东权益的分割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东权益的分割,如果符合公司法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如果包含了股权分割的内容,那么和结婚的时间要直接的关系,离婚协议一旦进行签订不能进行更改了,如果发现了有欺诈的行为,可以进行起诉处理。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某公司拥有股份,离婚财产分...


·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到当地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来进行办理。离婚后,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将未成年人子女改随继父姓的,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改姓的一方将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


·广州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
      一、广州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