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发展,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需要付交通事故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规定的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1、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包括: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三、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赔偿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发生交通事故损害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其实就是指,在交通事故中,有的人因为交通事故丧失了劳动能力,导致事故的责任人需要付给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交通事故抚养费。如果您对于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是不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意外的,此时就一定能够认定为交通事故
      是不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意外的,此时就一定能够认定为交通事故,从而按照我国对交通事故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是否构成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规定,同时也规定一些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不能算交通事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


·国家公职人员车祸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国家公职人员车祸误工费需要赔偿吗?国家公职人员车祸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赔付误工费的,但如果发生了收入减少情况的,则需要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


·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交通事故纠纷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依然属于民事案件。那么,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


·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1、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是和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都是必须要交税的。 2、在税收方面,当地税务部门对个体经营的商户有一种鼓励性的优惠政策,那就是不交税,或者减免部分税金。 3、有的的商户需要提供有其他条件的相应经营证件(比如从事餐饮行业的要有“...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最近,也出台了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那么,您对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江苏省统计数据 根据《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


·一、交通事故凭残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一、交通事故凭残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


·在我国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 一、在我国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


·交通事故和解的利弊是什么
      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包括:协商、和解、仲裁以及诉讼。不管当事人选择哪种方式处理交通事故,这里面都是有利有弊的。具体说到和解上面,您知道交通事故和解的利弊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和解的利弊是什么 我们经常见到伤者或其家属,很想通过...


·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年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次性赔偿20年
      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年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


·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开车上班的路上受伤不一定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


·超过年纪的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超过年纪的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1、年龄超过60岁,上班途中车祸不算工伤。2、 年满60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无论是否工作原因受伤,均不能认定为工伤。3、 年龄超过60岁的人,用工单位聘用的,是劳务关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